网上有句老话,虽记不清具体出处,却道尽人间现实:
“荒田无可耕,一耕有人争。肚里无食无人知,身上无衣受人欺。合伙租船船会漏,两家喂驴驴会瘦。”
这句话深刻揭示了利益与人心之间的微妙关系——利益所在,人心所向。
近日,济南时报10月14日报道了一则令人唏嘘的案件:《65岁农妇荒塘养鱼被判“非法占用农地罪”,羁押10个月后免刑,仍高喊“我没罪”》。整个事件虽脉络清晰,但背后的荒唐与讽刺,以及农妇无处诉说的凄凉,令人深思。
看着那位四处奔走、呐喊自己无罪的农妇,心中五味杂陈。所能做的,便是将这一切如实记录,复述出来。
案件回顾:合法承包反获罪
时间回溯至2005年,湖南永州白马渡村。当年,村委会与村民孙小萍家签订了开发堤坝经营权出租协议,将当地一部分荒塘发包给孙家,租期长达60年。

据当地村民证实,这块荒塘因处于水库水淹区,几乎每年都会被淹,已二三十年无人耕种。
村委会的证明文件也显示,这块地历史上属于水淹区,原本是一条小溪,用于蓄水和灌溉农田,近三十年来基本无人重视谷物种植,多用来养鱼。
孙小萍一家承包后,同样选择养鱼,并投入数百万进行修建加固。这本是件好事,既利用了荒废土地,又促进了当地渔业发展。加之有白纸黑字的合同,多年来并无异议。

变故突生:从合法到获罪
然而,2021年12月,变故突生。孙小萍被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立案侦查,2024年1月,65岁的她因此被刑拘。
一审中,孙小萍出具了各种证据,证明荒塘在其承包前几乎荒废,无人耕种。但最终,她仍被以此罪名判刑一年,并处罚金四万元。
2024年10月,二审结果出炉。法院认为孙小萍非法占用农田的犯罪情节轻微,未造成严重危害后果,可免予刑事处罚。
看似还了孙小萍公道,实则暗藏玄机。二审虽撤销了此前判罚,却要求她在判决生效后半年内将这块地恢复到可耕种状态。
荒唐要求:恢复可耕种状态
这对孙小萍来说,无异于雪上加霜。这块地本身处于水淹区,几乎常年被水淹没,要么荒废,要么只能养鱼。如今却要求她将其恢复到“可耕种状态”,这无疑是一个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更令人心寒的是,孙小萍已被羁押超过十个月,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且背负着“非法占用农用地罪”的罪名。即便罪名已撤销,但每当人们提起她时,最先想到的仍是“这是一个有罪之人”。
讽刺一幕:湿地项目与农妇获罪
更讽刺的是,几乎在同一时间,包括涉案土地在内的周边230亩坑塘水域,被划为白马渡小微湿地项目。

《土地管理法》及相关规定早已明令禁止以河流、湿地和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孙小萍因此获罪,付出了惨重代价,而当地却主动做出了类似的事情。
魔幻现实:荒地利用与罪名降临
地,荒着可以,哪怕荒了三十年都行;一旦利用起来,马上出幺蛾子,变废为宝的人头上马上落下罪名。
人家有合法的承包合同,有村委会的证明,投资改良荒废的鱼塘,却仍被定罪。这个罪到底是哪里来的?

在农村,类似村干部占着农田建厂房却无事发生的例子屡见不鲜。同样一块地,村民有合法手续是“非法占用农用田”;当地改成湿地并扩大范围,却是完全的合情合理合法。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郭德纲曾说:“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有些人站在那所谓的“正义”高地,言之凿凿给你定罪,不听解释,不看真相。
你这厢痛苦煎熬,心被撕裂,名誉扫地;他们却冷眼旁观,毫无歉意。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当反问成了陈述,你能做的只有无言以对。
你不努力,就不会去开垦荒地;你不认真,也开垦不了荒地。可是,你开垦了,还搞出了名堂,干预了想染指的人,甚至是那些想不劳而获的人,你的麻烦也就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