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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杉集团重整危机:债权人及投资人利益面临重大风险

时间:2025-10-21 12:05:03 来源:尺度商业 作者:尺度商业

10月21日下午,杉杉集团与朋泽贸易合并破产重整案的债权人会议即将召开,会议将审议重整草案。此次债权人会议不仅关乎杉杉集团的未来命运,更直接影响到旗下上市公司杉杉股份(600884.SH)众多投资者的切身利益。

然而,就在债权人会议召开前夕,杉杉股份却曝出涉及公众利益的重大隐情和诉讼。这些隐情和诉讼可能对债权人和投资人的利益造成冲击,引发市场广泛关注。

据悉,一家原本已进入杉杉集团重整案相关联合投资体的企业——赛迈科材料公司,声称在最后一刻被莫名踢出重整投资人名单。更为引人注目的是,赛迈科材料公司主营特种石墨材料和碳基复合材料,与杉杉股份的新能源主营业务在产业链上高度协同,且该公司已进入上市辅导期。

这种临时变局,在外界看来颇为蹊跷。如果赛迈科公司无缘杉杉集团的重整,杉杉股份将失去一次重要的产业协同与整合机会。

自10月1日杉杉股份公告现有重整方案以来,截至10月17日,其股价已下跌16.35%,市场反应强烈。



目前,赛迈科公司已致函相关方及杉杉股份,要求延期召开债权人会议。同时,该公司于10月15日向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确认目前重整草案中的相关《重整投资协议》无效。

这意味着,在债权人表决重整案前夕,杉杉集团面临重大诉讼且未能及时向公众披露,其未来重整能否成功存在不确定性。而这起诉讼背后,也暗含着重大的利益纠葛。

与“船王”任元林组联合投资体,中标后却被临门踢出?

据赛迈科公司致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文件显示,在杉杉集团重整案招募意向投资人阶段,赛迈科与江苏新扬子商贸有限公司(下称“新扬子商贸”)组成联合体投资人,经过两轮遴选,成功成为重整投资人。

新扬子商贸的实际控制人为任元林,他是扬子江船业集团的创始人,被誉为“船王”。公开信息显示,新扬子商贸作为扬子江金控旗下的主要国内投资平台,对外投资企业达57家,涉及金属、船舶、化工、投资管理等多个行业。然而,从资本市场角度来看,此类综合型公司的资产估值相对偏低,除非能大幅发挥产业联动和协同性。

此前,杉杉集团重整案的管理人在发布的《关于意向投资人招募的公告》中,明确要求意向投资人应具备与杉杉股份产业及规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这被外界理解为,杉杉集团的重整希望找到新能源产业链相关的公司,以进行业务协同,赋能上市公司。甚至在投资者群体中,引发了未来或有新能源领域企业借此曲线完成资产注入的猜想。

赛迈科公司致上市公司杉杉股份的文件显示,赛迈科深耕特种石墨材料领域,是唯一与杉杉股份存在业务协同优势的联合体投资人成员。而新扬子商贸主营船舶经营,既不熟悉新能源行业,也缺乏该领域产业资源。在对杉杉股份前期产业尽调、未来发展前景判断及产业规划等方面,主要依赖于赛迈科。

赛迈科公司认为,新扬子商贸参与的联合体投资人之所以能从两轮竞标中胜出,除价格优势外,赛迈科的产业协同优势亦是关键。

截至目前,赛迈科公司致函上市公司中提到的上述信息,尚未在上市公司渠道得到公开披露。

根据杉杉股份披露的现有重整投资协议,最新的重整参与方为新扬子商贸、新扬船投资、TCL产投、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赛迈科公司不在重整投资人名单之列。

在杉杉集团重整案中,杉杉股份的股票第二轮中标价格为11元/股。今年10月份,杉杉股份的股价最高涨至16.8元/股,截至10月20日收盘价为13.3元,中标人浮盈20.91%。

赛迈科公司认为,在最后一刻被踢出重整投资人名单,不仅损害了其利益,还违反了在竞标阶段联合体成员“经联合体成员一致同意,可决策联合体成员单位的进入及退出”的约定。

因此,赛迈科公司分别采取致函相关方和诉讼至法院的方式,以阻止现有重整方案的生效。


(赛迈科公司的立案申请)

债权人和15万股东何去何从?

在公司重整中,特别是涉及到上市公众公司时,保护债权人和公众投资者利益是第一位的。因此,在面对诸多重整投资人时,重整管理方一般会从综合维度考量,选取资金实力与产业背景协同的重整方参与。

以最近A股上市公司中东方时尚控股股东的相关重整为例,其重整投资人中既有国资背景,还有数字经济与低空经济产业背景的公司参与,与东方时尚在交通驾驶三维数字应用、通航和低空领域具有产业关联性。从结果看,东方时尚的相关重整方案也受到各方认可,其股价在重整方案披露后连续六个涨停。

回到杉杉集团公布的现有重整方案,重整参与方为新扬子商贸、新扬船投资、TCL产投、东方资管深圳分公司。重整后杉杉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任元林,主要与船业、商贸产业相关,明面上并未有新能源、电池产业的相关性。

根据现有重整方案,新扬子商贸只需要出资约10.22亿元,即可通过持股和委托表决权的形式控制市值约300亿元的上市公司杉杉股份。

声称被临时踢出的赛迈科公司,前身为中钢新型材料公司,公司位于浙江湖州,主要研发生产特种石墨材料及碳基复合材料,已进入上市辅导期。工商资料显示,赛迈科实际控制人、董事长为屈睿航,股东中包括中钢资本、刘益谦、中信证券投资等。这些背景都凸显赛迈科的实力不可小觑。

作为债权人和杉杉股份的投资者,选择何种背景的投资人参与重整,显然对于公司未来发展和前景有重大影响。

面对重整投资人生变以及诉讼带来的重大不确定性,杉杉集团的相关债权人和杉杉股份的15万股东将会做出何种抉择?

对于杉杉股份来说,作为公众公司,赛迈科公司披露的信息是否属实以及面临的相关诉讼,亦应在第一时间向市场做出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