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段时间,由刘德华、黄轩等明星主演的动作警匪片《莫斯科行动》热映,该片根据1993年震惊中外的中俄列车大劫案改编。许多年轻观众在观影后不禁发问:当年的案件真的如此恐怖吗?劫匪们真的如此嚣张吗?
实际上,当年的真实案情远比电影更为残酷,因为有些细节电影无法真实还原。今天,我们就来深入探讨这个案件,揭示其背后的真相。可以说,这个大案最令人震惊的,不是案情本身,而是中国人之间的相互残害,手段之残忍,令人发指!
中俄列车,这条从北京出发,经过蒙古国首都乌兰巴托,最终抵达俄罗斯首都莫斯科的专列,全程7800多公里,需要行驶六天六夜。上世纪90年代初,苏联解体后,由于苏联时期重工业过度发展,轻工业极度落后,日常商品严重短缺。于是,许多中国商人看到了商机,从中国采购大量的日常用品,如服装鞋帽、挂钟、打火机、圆珠笔等,贩卖到俄罗斯。这些商品在俄罗斯非常紧俏,利润极高,比如一件70元的皮夹克,可以赚到三四百元的利润。

这些商人因此赚得盆满钵满,被称为“倒爷”。当年在北京,“倒爷”数量庞大,连著名作家王朔也曾短暂涉足。做这种生意没有任何门槛,不需要会讲俄语,只要胆子大、能吃苦就行。许多倒爷回忆说:“当时管理没那么严格,找蛇头在俄罗斯发个邀请函,或入学通知材料,很容易就能找人帮忙办个护照,只要一两千美元。”
然而,这种民间贸易有一个致命的缺点:没有官方的发货渠道,所有货物都要倒爷自己携带上火车。而且,当时中俄之间没有民间汇款业务,倒爷必须携带大笔现金回国。这也正是倒爷们成为劫匪目标的原因。
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些劫匪本身也是倒爷。也就是说,所谓的列车大劫案,实际上是倒爷抢倒爷,中国人抢中国人。这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这得从倒爷这个团体的构成以及他们的经商逻辑说起。倒爷的经济行为在当时国内的法律环境下本身就是一个违法行为。1987年9月,国务院发布了《投机倒把行政处罚暂行条例》,明确规定盗卖行为属于违法。这意味着,这些倒爷知道他们的行为是非法的,但他们仍然选择冒险。
据查证,当时的倒爷主要是两类人:第一,两劳释放人员,释放后没有正式工作的;第二,因各种劣迹或者不服从管理,被本单位除名,其他单位又不愿意接收的。也就是说,倒爷本身的成分就非常复杂。
一开始,倒爷们都还是一心想做生意赚钱的。但做生意有赚有赔,更何况倒爷们在莫斯科做生意的环境也极恶劣,不仅市场租金高,更要面临俄罗斯警察的敲诈勒索。一段时间下来,一部分倒爷不仅没赚到钱,反而赔了个精光。于是,他们发现抢钱比做生意来钱快。
而且他们也知道,许多倒爷在俄罗斯赚了钱之后,全把现金藏在身上带回国内,或者从国内带现金来俄罗斯进货贩回国内卖。于是,这帮人不做生意了,开始拉帮结派,成立抢劫团伙,专门对自己在俄罗斯做生意的同胞下手(他们也不敢抢外国人)。一直到1993年,他们的抢劫行为达到了顶峰。
这帮以牛顿、苗炳林、赵金华、朱兴金为首的四大抢劫团伙,开始集中抢劫中俄列车,犯罪分子总数高达二三百人。
据当年参与此案侦办的北京铁路公安局艾安军处长回忆,劫匪作案前会假扮旅客与乘客搭讪,确定哪个有钱,谁带的什么货,踩点之后跟同伙“点道”,互相串通然后分头作案。“尽管他们团伙作案,但谁抢到钱就算谁的,作案散伙后,又会加入其他团伙继续作案。”艾处长说,犯罪分子之所以猖狂作案,是因为他们以为在跨国列车犯罪,中国警察管不着,外国警察管不了。
据公开资料,列车离开中国边境后,中国警察按规定下车,在蒙古国和俄罗斯,一般火车上不配备乘警。这也为歹徒作案创造了条件。
一般说的1993年中俄列车大劫案是指5月26日那次最大的劫案,但实际上,一系列抢劫从这年的3月份就开始了。据笔者所查到的资料,1993年3月10日,出现了第一次在列车上聚众抢劫。
当时,中俄国际列车从北京站驶出,苗炳林团伙10名犯罪分子已经上了火车。在中国境内时,他们不敢动手,而一到了俄罗斯境内,这帮人开始疯狂抢劫。谁敢抵抗就会遭遇毒打,甚至被匕首刺伤、钢珠枪打伤。
贾小明,北京崇文区人,曾是工厂工人,1979年因盗窃工厂财物被判处2年劳教。释放后,他没有工作,就开始摆地摊倒腾服装。中俄贸易兴起后,他加入了倒爷行业,一开始也赚了点钱,但由于吃喝嫖赌,很快就钱花了个精光。很自然,他就投靠了以苗炳林为首、以北京人为主的一个抢劫团伙,开始了抢劫生涯。
3月10号这天上了列车后,他除了抢财,还劫色。一上车就盯上了一个长相漂亮的高姓女子。小高来自江苏南京,在南京某单位工会工作,这次是去俄罗斯旅游的。
一开始贾小明装着生意人跟她套近乎,赢得对方好感。3月11日火车进入蒙古国境内以后,贾小明就立即变成一副凶恶嘴脸,要强行和小高发生关系。小高当然不从,贾小明凶相毕露进行恐吓,要将她卖到莫斯科当妓女。小高是个没见过世面的弱女子,被贾小明的凶相吓住了,被迫和他发生了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