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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花》编剧署名权争议:创作价值与行业规则的碰撞

时间:2025-11-07 05:40:14 来源:新浪财经 作者:新浪财经

(来源:天津日报)

转自:天津日报

近日,电视剧《繁花》因编剧古二通过视频平台公开七段录音,再度成为舆论焦点。这部已播出两年的作品,因一场关于署名权的维权行动,升级为一场关乎创作伦理、职业尊重与行业规则的公共讨论。

此次争议的核心,在于创作价值的公正认定。录音中,该剧导演将剧本创作分为“骨架”与“裱花”,直言“古二把骨架搭好了,你上去长肉就行”。然而,这份“骨架”背后,是古二长达6个月的心血付出:他走访从业者、查阅史料,撰写了4集商战大纲与37份人物小传。作为搭建金融线、汪小姐创业线等核心框架的创作者,古二最终仅获得“前期责任编辑”的署名,与凭借剧本斩获奖项的秦雯形成鲜明对比。更令人唏嘘的是,在古二患病期间,仍被催促返场修改剧情。这种“核心创作”与“边缘署名”的错位,正是“影子编剧”群体困境的缩影——他们的劳动成果常被模糊,维权时面临举证难、发声渠道被压制等重重困难。

面对质疑,剧组以“片尾收录两千余名工作人员”来标榜尊重,却回避了署名等级争议;秦雯则未回应创作分工问题,仅表示准备起诉。双方各执一词:剧组称古二是“前期资料收集员”,2020年底自行离组;古二则以剧本系统记录与医院诊断书自证,称自己带病工作至2021年4月。这场僵局的根源,在于行业缺乏明确的创作贡献认定标准,“集体协作”常成为模糊个体贡献的借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合作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有,署名权是创作者的基本权利。影视行业的集体创作属性,不应成为侵占劳动成果的挡箭牌。

必须指出的是,任何维权行为都不能突破法律与道德的边界。古二偷录并公开私人录音的行为,既侵犯了他人隐私,也违背了相关法规。这场争议为行业敲响了警钟:繁荣的创作生态,需要公正认定创作价值、坚守职业边界。我们期待行业能够建立清晰的贡献认定标准与维权机制,秉持相互尊重的职业伦理,让艺术“繁花”长久绽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