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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圣律师辩护词解析:郭某刚案关键细节与“胡乱挥刺”的法律定性

时间:2025-11-19 10:48:49 来源:阿纂看事 作者:阿纂看事

11月13日,山西长治郭某刚身亡案迎来一审公开审理。经过长达6个小时的庭审,法庭最终宣布将择期宣判。这一案件自发生以来便备受关注,其审理结果牵动着公众的神经。那么,该案的审理情况究竟如何?李圣律师在接受媒体采访时,透露了多个关键信息。



首先,郭某刚的妹夫韩某的重伤被法庭认定为正当防卫。这一认定,为案件的后续审理奠定了重要基础。其次,申某良所使用的利器上并未检测到韩某的DNA,韩某的伤势可能是由其他利器造成,李圣律师推测可能是剪刀。这一发现,使得案件的真相更加扑朔迷离。

再者,除了申某所使用的利器外,其他如铁锹、砖头等物品并未在法庭上呈现。李圣律师认为,这些物品与本案密切相关,它们的缺失可能影响了案件的全面审理。此外,对方(郭家)提出了高达一百零几万的民事赔偿诉求,这也为案件的解决增添了更多的复杂性。

从这些信息来看,这起案件远非表面那么简单。法院审理案件,始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受人的情感意志所左右。当案件存在情况复杂、争议较大等问题时,出于公平严谨的考虑,法院往往会选择择期宣判。

目前,这起案件的最大争议点在于,申某刺破郭某刚左股动脉致其失血休克身亡的行为,究竟应如何定性?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这一问题的答案,将直接决定申某的法律责任。



李圣律师在公布的辩护词中,提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信息。在“案件核心事实梳理”一节中,他指出:“现场郭某刚一方前后进去十人,申某良家三人,邻居一人,共十四人,却无一人看清申某良是如何刺的。”这一信息的披露,无疑为案件的审理带来了新的视角。

相信李圣律师在法庭上提出这一信息,必然是有确凿证据的。这从十几个人的笔录中均未记载申某良当时在现场的具体刺人动作便可得到印证。这一现象说明了两个问题:一是现场可能过于混乱,数人纠缠在一起,或者光线很暗,根本看不清具体情况;二是持续时间可能很短,如果两人纠缠了很久,或者像“昆山龙哥案”那样有人追着另一人反击,那么现场应该会有人看到。

在这种混乱、黑暗的环境下遭到攻击,一个人顺手拿起身边的某件东西,并不断挥舞试图不让对方靠近自己,这是符合常情的。毕竟,在面临生命威胁时,人的本能反应是保护自己。



长治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中写到:“申某良拿起放在窗台上的胡乱挥刺,将郭某刚等四人刺伤。”请注意,检方在这里用词是“胡乱挥刺”。这四个字,无疑成为了案件的关键争议点。它说明当时申某良挥舞利器是“胡乱”的,也就意味着是“无差别”的,谁靠近他谁就可能受伤。

换句话说,如果申某良当时是针对某个人欲将其置之死地,那他必定不会拿着东西“胡乱挥舞”。对此,李圣律师认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不应苛求申某良精准控制力度和挥刺部位。毕竟,在那种紧急情况下,人的反应和判断能力都会受到极大影响。

当然,法律判决一个案件需要完整的证据链。仅凭一两个片段是不能随意定性的。这起案件的最终结果,还需要法院根据更多的事实和证据来做出公正裁决。我们期待法院能够尽快查明真相,给公众一个满意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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