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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获批16.52亿土地储备专项债,推动土地资源优化配置

时间:2025-11-18 11:42:55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海峰

中新网银川10月31日电 (记者 于晶) 10月3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申报的两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已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的联合审核。此次共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52亿元,计划收储土地面积达293.75公顷,这一举措将显著强化土地供给调控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为地方经济的持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今年以来,宁夏自然资源厅积极响应《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及国家部委的相关部署,印发了《关于规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配套工作指引。这些文件进一步明确了申报程序和审核要求,持续推进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的规范申报工作。通过加强政策解读、优化申报流程、组织联合会商、建立项目清单等措施,自然资源厅还开展了多轮实地指导,协助各市、县(区)精准筛选成熟度高、风险可控、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分批次有序推进申报工作。

此次通过审核的两批项目分别位于石嘴山市平罗县和银川市。其中,平罗县申报的债券额度为1.72亿元,储备土地面积71.60公顷;银川市申报的债券额度则高达14.8亿元,储备土地面积222.15公顷。这些项目的实施,将有效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进一步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为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宁夏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批专项债券的落地,不仅是宁夏完善土地储备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一步,更是推动宁夏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动力。这一举措将有助于提升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促进土地市场的健康发展,为宁夏的长期繁荣稳定贡献力量。

下一步,宁夏自然资源厅将继续做好常态化项目储备工作,指导各地自然资源部门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加强项目研判与分析,持续推进后续批次的申报工作。在债券资金发行到位后,自然资源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加强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情况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的全过程监管,开展定期抽查,指导市县(区)严格规范资金使用,坚决守住不发生重大风险的底线,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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