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思行 贺宇星 封面新闻记者 钟晓璐
“您好,我是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现在依法对被执行人的住所进行搜查,这是搜查令和我的执行公务证以及法院工作证,请你配合。”9月19日上午9点,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20余名执行干警、法警,前往成都高新区某小区,对3套联排别墅、1套复式住宅展开现场调查与搜查行动。
执行法官正在贴封条
此次行动源于某公司与某房地产开发公司等主体的借款合同纠纷案件,申请执行标的达5.2亿元。经过成都中院的前期努力,已执行到位3.6亿元。但在本次搜查前,被执行人名下仍有部分不动产因案外人占有、阻碍,未能依法推进处置。法院执行人员及评估公司多次尝试入户核实财产,均未能成功。
“法院对被执行人名下不动产实施司法拍卖前,须查明不动产权属、权利负担、占有使用、质量瑕疵等事项,以确保拍卖财产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为竞买人提供充分的决策依据,保障司法拍卖程序的公开、公正、透明,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此,财产现场查勘是执行工作中必不可少的关键环节。”该案执行法官陶法官向记者介绍,“一周前,成都中院已先行登门张贴通知书,明确告知占有人如仍不配合财产调查工作,法院将依法强制开锁入户并实施搜查。”
到达现场后,法院示意由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先行敲门说明来意。
其中两套房屋,经多次敲门均无人应答。法院依法宣布《搜查令》,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人员、物业工作人员等多方共同见证下,实施了强制开锁。入户后发现房屋内无人居住但遗留有相关物品,法院随即组织评估公司按计划进行了房屋查勘,退出房屋后更换门锁并依法张贴封条。
另有两处房屋均由案外人占有使用。其中一套房屋居住人员年龄较大、情绪较为激动。经执行人员出示执法文书、现场释法说理,占有使用两处房屋的案外人均主动打开房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工作。考虑到使用人长期居住其中并主动配合法院工作,法院未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并基于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给予占有使用人自行办理的合理期限。
截至当天中午12时,本次搜查行动按计划实施完毕。成都中院将结合后续评估结果依法推进财产处置工作,尽最大可能实现申请执行人全部债权。
按照统一部署,成都全市两级法院自9月10日起进入了“百日执行攻坚”实战阶段。9月10日至16日,全市执行到位3.12亿元,处置64件财产共计4344万元,实施拘传77人次、拘留36人次、罚款12人次合计2.05万元。
(图片由成都中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