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本成都蓉城与河南队的比赛风波看似逐渐平息,双方各安其分。然而,一纸足协裁判评议组报告,却再次将这场比赛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尖。报告明确指出:胡荷韬的进球被判无效属于错判,阿奇姆彭禁区内未判手球点球同样是错判。

先来看胡荷韬被判无效的进球这一争议判罚。足协评议组经过仔细分析后认定,球确实接触了河南俱乐部队员张开且高于肩部的手臂,从规则上来说应视为手球犯规。但关键在于,在出现这一情况后,成都蓉城队迅速获得了极佳的射门得分机会。按照足球比赛中的攻方有利原则,此时裁判员应当掌握有利条款,让比赛继续流畅进行,而不应吹停比赛判罚手球犯规。也就是说,从比赛公平性和规则运用角度来讲,胡荷韬的进球本应被认可,不存在问题。
而且,这场比赛中类似不合理的情况并非只出现这一次。在成都蓉城进攻过程中,多次遭遇对手犯规,且当时情况明显对攻方有利,可裁判却依然吹停了比赛,而获利的反而是对手一方。这种判罚尺度的不一致,无疑让比赛的公正性大打折扣。

再聚焦阿奇姆彭禁区内手球未判罚点球这一事件,这堪称一次更为离谱的错判。从比赛画面清晰可见,阿奇姆彭在禁区内手球的动作十分明显,就连现场球迷用手机拍摄的画面,都能毫无争议地判定这是一个点球。即便主裁判可能因角度等问题没有看清,但VAR(视频助理裁判)系统本应发挥关键作用。要知道,VAR配备了多镜头、多角度的高清摄像设备,其拍摄的画面比手机拍摄的更为细致和全面。然而在这次判定中,VAR却仿佛失去了应有的功能,未能纠正这一明显错误。
这不禁让人对VAR在这场比赛中的实际作用产生严重怀疑。如此明显的误判,与“睁眼瞎”几乎没有什么区别,VAR的存在似乎成了一种形式。

一场比赛接连出现两次重大错判,一次来自主裁判,一次来自VAR裁判,而且还是在如此关键的比赛节点,实在让人觉得太过“巧合”。倘若说成都蓉城在这场比赛中没有遭到针对,恐怕很难让广大球迷和关注者信服。这绝非两次普通的错判,而是直接对比赛结果产生了重大影响,甚至在一定程度上波及到了争冠形势。若仅仅用“失误”二字来轻描淡写地解释,显然难以自圆其说,更像是有人为制造的一场“事故”。
更令人费解的是,对于这样一场关键比赛,裁判人选的选派显得极为随意。按照常规逻辑和以往经验,此类重要比赛通常会安排外籍裁判执法,以确保比赛的公正性和专业性。但这场比赛却并未如此安排。主裁判艾堃和VAR裁判戴弋戈的业务能力此前就备受质疑,在他们过往执法的比赛中,已经出现过不少重大错判情况。而事实也再次证明,这两名裁判在这场比赛中掉了链子,他们的错判直接改变了比赛的走向和最终结果。

尽管后来评议组纠正了这些错判,但比赛结果已然无法更改,就如同“孩子饿死了,奶来了”,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这场比赛的裁判争议,无疑给中国足球的公正性和专业性蒙上了一层阴影,也引发了广大球迷对于足球比赛公平性的深入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