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文山州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锐的违纪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经查,2013年至2023年期间,李锐利用职务便利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赠送的礼金、购物卡及高档白酒等财物,累计价值达7.65万元。更严重的是,2015年8月和2020年12月,李锐在带队外出培训、考察期间,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严重违反廉洁纪律。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2016年李锐主导安排州住房公积金中心下属的砚山、西畴、广南、富宁四个管理部采购500斤散装白酒,并存放于中心办公楼内,专门用于日常公务接待。这种变相违规使用公款的行为,暴露出其纪律意识的严重缺失。
调查还发现,李锐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经文山州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州委批准,决定给予李锐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相应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李锐,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后,历任麻栗坡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山州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年升任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2023年8月,李锐被免去相关职务。
此次通报再次彰显了云南省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坚决整治违规违纪行为的坚定决心,对广大党员干部起到了强烈的警示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