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据权威媒体报道,欧盟普通法院正式驳回了亚马逊提出的撤销其“超大型在线平台”(Very Large Online Platform,简称VLOP)认定的请求。这一裁决标志着欧盟对数字服务领域的监管力度持续加强,同时也对亚马逊等科技巨头提出了更为严格的合规要求。
根据欧盟最新颁布的《数字服务法》(Digital Services Act)规定,任何月活跃用户数量超过4500万的在线服务平台,都将被自动归类为“超大型在线平台”。这一分类旨在确保这些平台能够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包括加强内容审核、保护用户隐私以及打击虚假信息等。
2023年,欧盟委员会经过详细评估后认定,亚马逊作为全球领先的电子商务平台,其月活跃用户数量远超4500万的阈值,因此符合“超大型在线平台”的监管标准。这意味着亚马逊必须满足欧盟新《数字服务法》所规定的额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加强平台治理、提高透明度以及接受更严格的监管审查。
对于欧盟法院的这一裁决,亚马逊方面表示将认真评估并考虑后续行动。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欧盟法律程序,亚马逊目前仍有两个月的时间就法院裁决提出上诉,以维护自身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