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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国考遴选公告:1978年11月后出生可报名,职位年龄放宽

时间:2025-10-28 08:16:56 来源:鲁中晨报 作者:鲁中晨报

今天(10月27日),国家公务员局正式发布“202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公告”,标志着新一年度的公务员选拔工作正式启动。此次遴选和选调规模扩大,共有35个中央部门参与,计划选拔279名优秀人才。

据新华社消息,本次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的中央机关数量众多,涵盖了多个重要部门,为公务员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南都记者深入分析公告后发现,报名“公开遴选”的人员在资格条件上迎来了重大利好——报考不同职位的年龄要求均放宽了3岁,这一调整无疑为更多有志于投身公共服务的优秀人才提供了机会。

具体年龄要求如下:

  • 报考处长或者一级、二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需在46周岁以下(1978年11月以后出生)
  • 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需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 报考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职级职位的,年龄需在38周岁以下(1986年11月以后出生)
  • 其中,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的,若现为乡科级副职领导职务或者三级、四级主任科员,年龄需在35周岁以下(1989年11月以后出生);若现为一级、二级科员,年龄则需在32周岁以下(1992年11月以后出生)

与往年相比,2026年度的公开遴选在年龄要求上有了显著放宽。例如,往年对相应职位的年龄要求分别为43、40、35、32、29周岁以下。此外,值得注意的是,2026年度的公开遴选再次出现了处长职务,为更多有志于担任领导职务的公务员提供了晋升机会。

报名与考试安排:

考生可于10月28日8:00至11月6日18:00期间,登录“2026年度中央机关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专题网站”(http://subb.scs.gov.cn/lx2026)进行网上报名。笔试时间定于2025年11月29日(星期六)上午9:00—12:00,考试地点设在全国各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自治区首府。报名人员可于2026年1月登录遴选选调专题网站,查看笔试合格分数线和面试人员名单。



职位分类与报名范围:

此次公开遴选职位丰富多样,包括处长职务和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分为两类:一类面向符合条件的公务员,另一类则专门面向符合条件的选调生。而公开选调职位则主要为三级、四级调研员职级,为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等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的优秀人才提供了转任公务员的机会。

报名范围和条件详解:

(一)公开遴选

1. 报名范围:

(1)省级及以下机关中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公务员;

(2)省级及以下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中已进行参照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

中央机关设在地方的单位(包括垂直管理单位、派出单位等)符合条件的也可报名。

2. 报名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包括在市(地、州、盟)、县(市、区、旗)、乡镇(街道)党政机关,村(社区)党组织或者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工作过(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直辖市区(县)机关工作经历也视同为基层工作经历;

(4)除报考专门面向选调生职位外,一般应当在本级机关工作2年以上;

(5)近3年年度考核没有基本称职以下等次;

(6)具有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报考处长职位,须现任县处级正职领导职务或者具有2年以上县(市、区、旗)领导班子副职工作经历的县处级副职领导职务;报考一级调研员及以下职级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的职务职级;

(7)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9)符合公开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工作未满5年的(含试用期);

(6)按照有关规定,到艰苦边远地区以及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者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通过降低进入门槛等倾斜政策录用的人员,应当在所报考市(地、州、盟)辖区内的艰苦边远县乡机关最低服务5年(含试用期);未满5年的,不得参加本次公开遴选;

(7)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开选调

1. 报名范围:

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及其他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2. 报名人员除应当具备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要求的资格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下列工作经历和任职资历:现任中央企业总部工作部门下设处室负责同志或者企业总部及下属单位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省(自治区、直辖市)属企业工作部门(处室)或者直属单位负责同志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现任市(地、州、盟)属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及相当职务层次人员;在中央企业地方下属单位工作的,比照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市(地、州、盟)属企业现任相当职务层次人员;以及在上述国有企业工作,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或者已担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工作人员,须在六级管理岗位;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工作人员,须在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直属及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市(地、州、盟)直属事业单位副高级岗位2年以上或者正高级岗位;

(2)具有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相关工作经历;

(3)除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职位外,报考三级、四级调研员职位的,年龄在43周岁以下(1981年11月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

(5)具备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规定的晋升至公开选调职务职级累计所需的最低工作年限;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符合公开选调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工作经历年限、任职经历年限和年龄的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1月,现任职务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7)正在接受审计机关审计的;

(8)尚在试用期或者提拔担任领导职务未满1年的;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遴选选调报名人员不得报考任职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第一款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来源 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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