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存在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住房、跑官买官、对子女失管失教、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的邵阳市委原常委、原副市长仇珂静,近日被严肃处理。
11月3日,湖南省纪委监委正式发布消息,宣布对仇珂静作出开除党籍、公职的处分决定,并将其涉嫌受贿、行贿的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仇珂静 资料图
仇珂静,1969年12月出生于湖南城步,曾担任邵阳市北塔区区长、区委书记等职务。2020年,她升任副市长,次年更是进一步担任市委常委、副市长。然而,在仕途上不断攀升的同时,她的行为却逐渐偏离了正轨。
2025年5月,仇珂静主动向组织交代了自身存在的问题,这一举动或许是她试图减轻罪责的一种尝试,但终究无法掩盖其严重的违纪违法事实。
“双开”通报详细列出了仇珂静的违纪违法行为。她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了理想信念,背弃了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金,长期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住房,并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娱乐活动安排。在组织原则方面,她缺失严重,在组织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甚至跑官买官。在廉洁底线方面,她同样失守,违规为亲友在工程承揽方面谋取利益,利用职权将应当由本人、配偶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他人支付。此外,她还家风不正,对子女失管失教。更为严重的是,她大搞权钱交易,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巨额财物,甚至为谋取个人职务晋升,给予国家工作人员财物。
湖南省纪委监委表示,仇珂静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行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相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仇珂静开除党籍处分,终止其邵阳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长安街知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