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凤凰网重庆频道主编赵春建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被起诉,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这起案件不仅涉及巨额资金,更牵扯到国企债务化解及地方官员关系网,引发法律与道德层面的多重讨论。
据澎湃新闻报道,重庆冠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春建被控受贿一案,已被移送至彭水县检察院审查起诉。47岁的赵春建原为凤凰网重庆频道主编,其家属透露,这起居间化债事件发生在2015年,当时重庆市彭水县因修建隧道工程,拖欠重庆国资委二级子公司重庆巨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能集团”)8.97亿元BT项目回购款。
巨能集团相关负责人委托赵春建协助催收这笔巨额债务。经赵春建从中协调,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彭水县以“4.5亿元现金+300余亩土地”的方式化解债务。协议达成后,巨能集团旗下公司与赵春建实控的重庆冠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
检方指控,赵春建利用与彭水时任县委书记钱建超的密切关系,在巨能集团项目回购款拨付过程中,为巨能集团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取210万元财物,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然而,赵春建一方则认为,作为非国家公职人员,他为巨能集团提供居间服务的行为完全合法,不应被认定为受贿。

彭水县检察院是起诉赵春建的司法机关
案件背景显示,巨能集团原董事长去年被查后,赵春建于今年6月12日上午被铜梁区监察委带走。留置通知书显示,他被留置的原因是“涉嫌职务犯罪”。
检方认为,2015年赵春建接受巨能集团董事长刘英杰和财务部长刘勇的请托,利用其与时任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的密切关系,通过钱建超的职务行为,在巨能集团彭水摩围山隧道工程BT投资建设项目回购款拨付过程中,为巨能集团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受贿赂资金共计21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巨能集团是重庆市政府八大投资平台公司之一的重庆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旗下的全资子公司,其背景和实力不容小觑。
监察机关认定赵春建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的关键证据是,2015年巨能集团有210万元资金以《宣传服务合同》的名义流入冠贤文化公司账上。经向冠贤文化公司2015年在职的两位主要员工核实,该《宣传服务合同》实际并未执行,因此被认定为通过虚假协议接受贿赂。
赵春建一方则坚持认为,虽然他是凤凰网重庆频道主编,但相当于一个广告经营者,并非国家工作人员,因此签订《居间服务协议》并不违法。
<协议置换成为本次案件的爆发点。监察机关认为,《宣传服务合同》并未实际执行,系虚假协议,目的是掩盖210万元受贿行为;但赵春建一方则认为,他依协议实际促成了巨能集团高达8.97亿元的不良债权收回,且佣金低至0.5%,远低于市场化收账8%至30%的佣金标准,并无不当之处,更不违法。

图为巨能建设集团
赵春建涉案的起因是协调巨能集团与彭水县修建摩围山隧道BT项目回购款事宜。
那么,巨能集团追讨8.97亿余元工程款的主张是否构成不当利益?
赵春建称,经他居间联络后,彭水县政府和巨能集团开会协商此事。双方经多轮会商后,最终在2015年10月签订《备忘录》,彭水县力争在2015年年底前以现金方式支付4.5亿元,其余部分以土地抵扣方式清偿。
在和彭水县政府签订《备忘录》后,巨能集团旗下公司与赵春建实控的冠贤文化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协议》。
居间服务协议载明,巨能集团旗下公司委托冠贤文化公司协助催收4.5亿元BT项目回购款,居间服务费以巨能集团实际到账回购款的0.5%计算。

2024年闲置土地信息公示
2024年12月,清偿回购款的土地被彭水县资规局确定为闲置土地,这进一步增加了案件的复杂性。

巨能集团旗下公司与赵春建实控的冠贤文化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协议》,协助催收摩围山隧道BT项目回购款
恰好,重庆市财政局在2015年下达两批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彭水县便两次将包括摩围山隧道BT项目在内的项目通过彭水县财政局上报到重庆市财政局。经重庆市级层面审定后,巨能集团最终拿到4.5亿元项目回购款,原本该付给赵春建的225万元也只付了210万元。
彭水县政府用于清偿回购款的两块土地总计300余亩,为其他普通商品住房用地。成交价分别为1.6亿元和1.95亿元,合计3.55亿元。
最终,摩围山隧道这笔8.97亿元的BT项目回购款,彭水县以土地和现金实际只支付了8.33亿元,巨能集团实际少收了6400万元左右。此外,巨能集团没有收取该笔回购延迟支付产生的资金利息。
赵春建家属表示,目前彭水县法院还未对赵春建案作出开庭通知,他们希望法院能够通过审查在案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这起案件不仅关乎赵春建个人的命运,更将对国企债务化解、地方官员关系网以及法律适用等问题产生深远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