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世纪90年代初期,内蒙古自治区发生了一起令人震惊的案件:一名外地男子因吃饺子不蘸酱油,竟被收监关押长达一年多。这起荒诞的案件背后,究竟隐藏着怎样的真相?当事人最终是否得以沉冤昭雪?让我们一同揭开这段尘封的历史。

1991年秋季,广东籍商人王渊前往内蒙古洽谈生意。谈完生意后已过正午,饥肠辘辘的他在街头寻找餐馆时发现,当地饮食偏重口味,大鱼大肉让他这个习惯清淡的广东人难以下咽。最终,他选择了一家不起眼的饺子馆解决温饱问题。
王渊点了一盘素饺子,就餐时并未蘸任何调料。按理说,饮食偏好本属个人自由,但这一行为却引来了当地一名醉汉的干涉。醉汉声称:“吃饺子必须蘸酱油,这是本地规矩。”并强行给王渊倒了一碟酱油。由于广东人口味清淡,王渊婉拒了这一要求。
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就在此时,一伙警察突然出现,以“吃饺子不蘸酱油”为由将王渊逮捕。王渊百般解释自己只是合法商人,从未违法犯罪,但警察却置若罔闻,强行将他关押进监狱。
被关进监狱后,王渊始终无法理解自己为何会因如此荒谬的理由入狱。他多次拍打牢门呼喊冤枉,却遭到看守的漠视。愤怒之下,王渊对看守大声质问,结果引来一顿毒打,并被关进禁闭室,以断粮威胁他认错。
起初,王渊以绝食抗议,但两天后因饥饿难耐被迫屈服。尽管如此,他仍坚持向其他囚犯诉说自己的冤情,却被误认为精神失常。同监室的囚犯在看守的默许下,多次殴打王渊,并诬陷他寻衅滋事,导致他反复被关禁闭。
在那段黑暗的日子里,王渊全身布满淤青和伤痕,却无人相信他的清白。他的人生似乎陷入了无尽的深渊。
1993年春节后,中央政府下令彻查全国范围内的冤假错案。内蒙古自治区迅速响应,成立专案组对所有案件进行复查。在审查过程中,专案组发现王渊的案件缺乏关键证据,卷宗中仅以“偷盗罪”定案,却无任何赃物或作案记录。
专案组连夜提审王渊,询问他是否偷盗。王渊坚称自己从未犯罪,并详细讲述了因吃饺子不蘸酱油被冤枉的经过。为核实真相,专案组询问了同监室的囚犯。尽管这些囚犯在狱中曾对王渊施暴,但面对警察时却不敢隐瞒,承认王渊确实反复声称自己是被冤枉的。
为进一步确认王渊的精神状态,专案组安排医生对他进行全面检查。检查结果显示,王渊精神正常,完全具备辨别是非的能力。至此,专案组断定王渊确系冤枉。
在专案组的深入调查下,案件真相逐渐浮出水面。原来,王渊就餐时,餐馆包厢内正有一桌人喝酒庆祝某局长晋升。其中一人正是当地看守所所长。这位所长醉酒后走出包厢,看到王渊吃饺子不蘸酱油,便上前指责他不尊重当地习俗。
王渊反驳后,所长感到失面子,回到包厢后,手下人提议给王渊一个教训。于是,所长利用职权指使警察以“不蘸酱油”为由将王渊逮捕。由于当时醉酒,所长事后竟忘记了这件事,导致王渊在狱中遭受长期虐待。
1993年3月,“王渊案”被正式认定为冤假错案。同月底,王渊被无罪释放。出狱当天,当年冤枉他的所长拿着礼品前来道歉,但王渊拒绝接受,并表示:“我希望万事轮回,事事有报。”
同年秋季,王渊通过媒体公开了自己从入狱到出狱的遭遇,引发社会强烈反响。公众纷纷质疑:“难道不蘸酱油就不能吃饺子吗?”“政法机关的形象何在?”在舆论压力下,当地政府高度重视此案。
法庭上,王渊的律师质问:“公民是否有自由选择饺子蘸料的权利?”最终,法院判决涉事所长赔偿王渊精神损失费、误工费等共计24万元,并将所有涉案公职人员开除公职,责令相关部门领导递交书面检查。
这起因饺子引发的荒诞冤案,最终以法律的胜利告终。王渊虽恢复正常生活,但内心创伤难以弥补。此案不仅揭露了个别公职人员的滥用职权,也推动了我国法治建设的进步。如今,公民权利受到更严格的保护,类似荒唐事件已难再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