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英德市法院针对一起公车私用事件发布情况通报,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网友反映,一辆粤R牌照的法院警车在工作日出现在广州某山姆超市停车场,质疑法院工作人员存在公车私用行为。
9月26日,英德市法院正式发布通报称,经核查,该警车确系法院公务用车。9月18日上午9时34分,两名法院工作人员从法院出发,前往广州市花都区、番禺区执行法律文书送达任务。由于下午还有其他送达任务,工作人员在中午13时31分至15时35分期间,将警车停放在番禺海印又一城停车场,并进入商场内的山姆超市购买午餐(包括2份牛肉卷、1盒饼干和1组饮料)及部分私人生活用品。
通报指出,工作人员在公务期间利用便利驾车前往超市购买私人物品,属于公车私用行为。同时,未按规定着装驾驶警车,违反了公务用车和警车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对此,法院将依规依纪对相关人员作出严肃处理。
此前,有网友向澎湃新闻反映,一辆法院警车在工作日出现在山姆超市停车场,质疑工作人员公车私用,并利用上班时间购物。当地法院相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曾表示,涉事女司机确为英德法院工作人员,当时在工作之中,不存在公车私用,但“正在处理,还没结果,领导他们商量一下怎么定性这个事情”。
然而,随着调查的深入,英德市法院于9月25日回应称,针对网友和媒体反映的工作人员公车私用问题,法院已成立工作组开展核查。目前,正采取向当事工作人员谈话、调阅用车手续及行车记录仪、查阅当日送达案件卷宗材料等措施进行核查,核实后将依法依规处理,并及时通报后续情况。
英德市法院在通报中表示,此事件反映出法院在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存在不严的问题,个别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下一步,法院将深刻汲取教训,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及外出工作人员行为监管。同时,法院对工作人员在未全面调查的情况下擅自对外作出回应,造成公众误解,表示深表歉意。
英德市法院衷心感谢广大网友及媒体朋友对法院工作的监督,并表示将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升工作水平。
来源:@英德市法院、澎湃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