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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被砍反杀获刑十年:正当防卫边界引争议

时间:2025-10-02 17:15:29 来源:槽三刀 作者:槽三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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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槽三刀,一个喜欢深度剖析社会事件的观察者。

近日,一则“男子被砍4刀后反杀行凶者获刑10年”的新闻引发全网热议。这起发生在内蒙古阿尔山市的案件,不仅暴露了正当防卫认定的司法困境,更让公众对法律保护弱者的力度产生质疑。

【案件回放:四刀之后的致命追击】

2020年8月17日,46岁的教师郝建宇在阿尔山市与郭某某发生冲突。对方持菜刀连续砍击其头部、手部4处,造成轻伤二级。同行人员夺下凶器后,郭某某逃离现场。然而,头部淌血、手部颤抖的郝建宇未选择就医或报警,而是追击约80米与对方再次厮打,最终用砖头击打郭某某头部致其死亡。

2024年,阿尔山市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郝建宇有期徒刑10年,兴安盟中院二审维持原判。2025年9月8日,内蒙古高院驳回申诉,认定郭某某在第一阶段冲突中已失去凶器并逃离,不法侵害终止,郝建宇的追击行为属于报复性伤害。

【司法争议:防卫时限的机械界定】

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在于:当行凶者逃离且凶器被夺时,不法侵害已终止,此时追击反杀不构成正当防卫。但这种“阶段式”判断引发巨大争议——

  • 受害者并非法律专家,在头部受伤、血流模糊视线的情况下,如何判断行凶者是真正放弃还是去取更危险的凶器?
  • 追击行为是否可能源于对生命安全的本能恐惧?当行凶者可能折返时,受害者是否有权消除潜在威胁?
  • 法律要求“防卫行为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但人性的恐惧不会因法条而“适时停止”。

【对比案例:昆山龙哥案的司法温度】

2018年“昆山龙哥”案中,于海明面对持刀追砍的行凶者,在夺刀后继续反击致对方死亡,被认定为正当防卫。两起案件存在惊人相似性:

  • 行凶者均持刀实施侵害
  • 凶器均脱离行凶者控制
  • 受害者均存在追击行为

但司法结果截然不同:昆山案被赞为“正义不缺席”的典范,内蒙古案却成为“防卫越界”的警示。这种差异折射出正当防卫认定中的地域司法尺度问题。

【法律与人性的平衡困境】

不可否认,法律需要明确边界以防止防卫权滥用。但当受害者面临生死威胁时,要求其保持绝对理性是否过于严苛?

  • 没有人能在被砍第四刀时冷静分析“侵害是否终止”
  • 没有人能在鲜血模糊视线时精准控制“反击力度”
  • 连法官在模拟情境中也难以做出完美判断

法律的本意应是惩恶扬善,让好人敢于反抗,让坏人不敢行凶。当司法判决与公众朴素正义感产生冲突时,或许需要重新审视:我们究竟要保护的是冰冷的法条,还是温热的人性?

【呼吁:给弱者多一分体谅】

希望未来类似案件的判决能更多考虑情境特殊性:

  • 不必苛求受害者在极端恐惧中保持冷静
  • 允许对潜在威胁的合理消除行为
  • 正义不应是法条的机械推演,而应是人性的温暖守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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