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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货车超长装载玻璃事故反转:车主次责,货车主责

时间:2025-10-14 04:18:56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极目新闻

10月12日,海南发生了一起引人关注的交通事故责任反转事件。市民王先生(化名)在撞上前方装载超长透明玻璃的货车后,原本被判定为“全责”的他,最终在交警部门的重新认定下,被改判为次要责任,而涉事货车则因“超长装载”承担了事故的主要责任。



图为事发监控画面

这一结果距离10月8日事故发生已经过去了4天。期间,王先生上传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在社交平台上迅速传播,引发了近30万网友的关注和热烈讨论。

据王先生回忆,事故发生在10月8日上午11时左右。当时他正驾车前往海口龙湖天街购物、用餐,当行至南海大道龙湖天街入口前的停车场入口处时,前方一辆轻型货车正准备左转进入停车场。王先生表示,他当时观察到货车准备左转,已经减速,并从距货车车身约半米处通行。然而,直至发生碰撞,他才发现货车载有一块明显超出车身长度的透明玻璃。


王先生上传的行车记录仪视频引发近30万网友关注

“货车尾部装载的透明玻璃明显超出车身长度,更关键的是,仅在玻璃右上角悬挂了一块抹布作为警示。”王先生说,当时正值中午时分,太阳光线特别强烈,他的车处在光线较暗处,货车司机设置的“警示物”完全被背景淹没,根本无法观察到。

事故发生后,王先生第一时间拍照并报警。10月8日当天,海口交警部门给王先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为王先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有关安全驾驶、文明驾驶的规定,负全部责任;而货车司机则无责任。

王先生表示,事故造成涉事货车两块玻璃受损,货车司机称费用约1200元;而他的车辆前挡风玻璃、发动机盖受损,经与保险及4S店沟通,初步估算损失超万元。王先生认为,货车司机载有超长玻璃,加上其悬挂的警示标志不明显,导致了这起事故,他不应该是自己全责。

为还原事实,10月10日上午,王先生将行车记录仪视频上传至社交平台。让他意外的是,视频传播速度远超预期,当天视频浏览量便接近20万。在视频下方的网友留言中,绝大多数人替他愤愤不平,认为“责任应该在货车方”。有网友指出:“超长装载、遮挡牌照、不打转向灯本就违规,透明玻璃加不明显警示标志,简直是‘隐形障碍’。”还有网友担忧:“幸好是机动车撞上,若换成电动车,恐怕会造成更严重伤亡。”

随着网友关注度不断上升,10月10日晚,海口交警部门联系了王先生,告知他可以申请复核,也可以在10月12日前往交警大队重新定责。

10月12日上午,王先生委托朋友前往交警大队。交警部门结合视频证据,核实事故情况,并依据相关法规对事故责任作出了重新认定。交警部门认为,货车司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关于机动车载物的规定,货车司机负事故主要责任,而王先生则负事故次要责任。

对于这一“改判”结果,王先生坦言“心里仍觉得委屈,始终认为自己尽到了相应的责任”。起初,他因“走复核流程会耗费大量时间精力”,曾想不再继续追究。但不少网友留言建议他“继续复核——这不仅是为自己维权,更能助力交通法规完善,推动执法部门加大对违规装载行为的打击力度”。

这番话让王先生改变了想法:“申请复核是法律赋予我的权利,之前不想走流程,是因为没有强烈的‘追责’念头;现在觉得,哪怕能为规则完善尽一点微薄之力,也是有价值的,即便最终作用可能不大,后续我大概率还是会提交复核申请。”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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