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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这些领域突出问题!中央纪委常委会,举行集体学习

时间:2025-10-15 10:48:10 来源:政知新媒体 作者:政知新媒体

撰文 | ‍‍余晖

10月13日,二十届中央纪委常委会就“深入学习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举行集体学习。

此次集体学习,“法治”是关键词。

李希强调,纪检监察机关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着力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

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法治反腐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选择。为什么这么说?因为法治本身具有全局性、严肃性、稳定性和长期性的特点,它就像“定海神针”,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力量。

说到底,正风肃纪反腐,最本质、最核心的是管住权力,厘清权力与利益的边界。法治反腐,意味着通过制定和实施法律,严格规范和限制公权力行使的范围、方式、手段和程序,建立公正透明的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让掌握权力的人不能腐败、不敢腐败,最终从根源上减少和消除腐败。

循法而行,依法而治。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实质,就是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

作为政治机关、执纪执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必须不断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提升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能力。纪检监察干部就得有扎实的法治素养,才能打赢反腐这场硬仗。同时,“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机关还要坚持刀刃向内,回答好“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确保执纪执法权规范高效干净使用,不能自己“灯下黑”。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发布了一系列法规制度,为纪检监察机关明确了权力边界和制度规矩。在此基础上,相关的法律规定还在不断完善。

2024年12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的决定》,对监察派驻、监察措施、监察程序等内容进一步完善。这是以法治思维和方式反腐败的新的重大制度成果,也是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指引。

李希指出,要始终坚持依规依纪依法,严格按照法定权限、规则、程序履职尽责,确保每一个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要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关抓起,从领导干部做起,带动全系统自觉做尊纪尊法、学纪学法、守纪守法、用纪用法的模范。”

厉行法治,关键在于“法之必行”。作为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要立足职能职责,加大对各项法规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党员干部自觉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保障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公平正义是司法的灵魂和生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虽然这些年来我国法治建设成就显著,但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比如,在执法层面,一些地方仍存在该严不严、执法不规范、“一刀切”、简单粗暴、选择性执法、层层加码等问题;司法层面,在严惩司法腐败,杜绝“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等方面也仍有进步的空间。

在此次会议上,李希强调:

要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深入抓好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立足职能职责推动解决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领域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真切感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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