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消息,针对许多职场新人关心的“试用期未满能否离职”这一问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于10月30日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给出了明确解答。
根据人社部的解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而言,劳动者只需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合同关系。
这一规定为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选择空间,有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促进了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