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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日起施行!法治宣传教育法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普法责任

时间:2025-11-05 16:42:40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陈海峰

中新网北京10月30日电 (记者 刘梦青) 1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将正式施行。国家网信办网络法治局负责人黄春华在30日举行的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该法的出台为全面强化网络普法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首次以立法形式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法治宣传教育义务与公益普法责任。

网信部门职责:构建网络法治宣传教育体系

黄春华指出,新法首先明确了网信部门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职责。根据规定,网信部门需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和网络用户的法治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社会公德,共同营造文明安全的网络环境。同时,法律鼓励网信部门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支持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网络视听节目的创作与推广,推动法治理念深入人心。

网络服务提供者:全员普法与未成年人保护双责任

针对网络服务提供者,新法提出双重义务要求:

  • 全员普法义务:网络平台需依法对从业人员及用户开展常态化法治宣传教育,确保内容合法合规;
  • 未成年人专项保护:平台需履行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义务,通过针对性法治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文明网络行为习惯,构建健康网络生态。

公益普法责任:创新形式强化社会参与

新法强化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公益属性,要求其通过多种形式参与普法工作:

  • 开设法治专栏专题,系统解读法律法规;
  • 刊播法治公益广告,扩大普法覆盖面;
  • 报道法治新闻事件,增强公众法治意识。

国家将健全媒体公益普法制度,引导网络平台主动承担社会责任,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协同的普法新格局。

网信部门:以法律实施推动网络法治创新

黄春华表示,网信部门将以新法实施为契机,从三方面深化网络法治建设:

  1. 深化普法内容建设,聚焦热点难点问题开展精准宣传;
  2. 推动普法与管网治网实践融合,提升依法治网效能;
  3. 创新宣传形式,利用短视频、互动问答等新媒体手段增强普法吸引力。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