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10月31日电 (记者 于晶) 10月31日,记者从宁夏回族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获悉,宁夏申报的两批土地储备专项债券项目已顺利通过自然资源部与财政部的联合审核。此次获批专项债券资金总额达16.52亿元,计划收储土地面积293.75公顷,标志着宁夏在土地资源高效配置领域迈出关键一步,为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今年以来,宁夏自然资源厅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优化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意见》及国家部委相关部署,印发《关于规范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开展土地储备有关工作的通知》及配套工作指引,进一步明确申报程序与审核标准。通过加强政策解读、优化申报流程、组织联合会商、建立项目清单等举措,自然资源厅开展多轮实地指导,协助各市、县(区)精准筛选成熟度高、风险可控、预期效益显著的项目,分批次有序推进申报工作,确保专项债券资金精准投向土地储备领域。
此次通过审核的两批项目分别落地石嘴山市平罗县与银川市。其中,平罗县申报债券额度1.72亿元,储备土地面积71.60公顷,重点支持城市更新与产业园区建设;银川市申报债券额度达14.8亿元,储备土地面积222.15公顷,主要用于优化城市空间布局与重大项目落地。项目实施后,将显著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的调控能力,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向集约化、高效化转型。
宁夏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批专项债券的落地不仅是宁夏完善土地储备机制、拓宽融资渠道的重要突破,更将通过“资金+土地”的协同效应,为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升级与民生改善提供坚实保障,进一步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下一步,宁夏自然资源厅将持续推进常态化项目储备,指导各地科学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强化项目研判与风险防控,确保后续批次申报工作高效开展。债券资金发行到位后,自然资源部门将联合财政部门,对土地储备项目实施及专项债券资金使用开展全过程监管,通过定期抽查、动态跟踪等方式,指导市县(区)规范资金使用,严守风险底线,切实保障土地使用权人合法权益,为宁夏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资源基础。(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