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荔枝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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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苏省医保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税务局等4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调整生育保险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11月1日起,江苏省参加生育保险的女职工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将迎来重大调整。

根据新政策,生育津贴的发放方式将由原先的发放给用人单位,改为医保经办机构一次性直接发放给个人。这一调整旨在简化办理流程,提高发放效率,让符合条件的职工能够更快、更便捷地领取到生育津贴。
《通知》明确指出,符合生育津贴发放条件的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只需通过线上或线下渠道将个人银行卡号等信息提供给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医保经办机构在收到完整准确的信息后,将在10个工作日内将生育津贴一次性发放至职工个人银行账户。
不过,也需要注意,如果职工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的30个工作日内未提供银行卡号等信息,那么生育津贴将按照原渠道发放给用人单位。因此,及时提供个人信息对于确保生育津贴的及时发放至关重要。
此次发放方式的调整,不仅简化了办理流程,免去了女职工递交申请材料的繁琐步骤,还大大提高了生育津贴的发放效率。这对于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重要意义。
医保部门特别提醒广大孕妈,在完成生育医疗费用结算后,记得及时登录江苏医保云APP或个人网厅,完善个人银行卡号等相关信息,以确保生育津贴能够及时、准确地发放到个人手中。
江苏广电总台荔枝新闻中心记者丨王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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