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9日,海南琼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海南省足球协会原主席吕建海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的案件。此次庭审吸引了海南省旅文厅、琼中县旅文局以及琼中女足中心等70余名人员旁听,通过“零距离”参与庭审,接受了一场深刻的警示教育。

根据公诉机关的指控,吕建海涉嫌的犯罪事实主要分为两部分:
一、受贿罪事实
自2008年至2024年期间,吕建海利用其担任海南省赛事中心主任、省高级体育运动技术学校校长以及省足球协会主席等职务的便利条件,为刘某等10名工程老板在工程项目承揽、体育赛事广告业务、资金拨付、设备采购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涉案金额特别巨大。
二、贪污罪事实
在同一时间段内,吕建海还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骗取等手段贪污公共财物,涉案金额同样特别巨大。
公诉机关认为,吕建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不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还通过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同时,他还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因此,应当以受贿罪和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由于吕建海一人犯有数罪,应依法数罪并罚。不过,他也具有自首、坦白、认罪认罚以及积极退赃等减轻、从轻情节。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有序组织控辩双方开展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并依法听取了被告人的最后陈述。旁听人员全程参与了案件庭审过程,亲眼目睹了吕建海如何从理想信念的坍塌开始,将公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并逐渐突破党纪国法的底线,最终滑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通过曾经的同事以身“释”法,旁听人员切实感受到了党纪国法对于腐败行为的零容忍态度,深刻认识到违法违纪最终必将付出惨痛的代价。
由于案情复杂,琼中法院将择期进行宣判。
来源:陈奕超/“琼中法院”微信公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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