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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足联发布观众不当行为细则:明确八类行为及处罚标准

时间:2025-11-06 04:35:27 来源:信网 作者:信网

来源:信网 责编:陆云琦 2025-11-05 14:08:43

信网11月5日讯 为进一步规范职业联赛赛场秩序,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以下简称“中足联”)于11月5日通过官网发布《中国足球职业联赛联合会纪律与道德准则》第八十八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明确观众八类不当行为及对应处罚标准,自2026赛季职业联赛首场比赛起正式实施。

一、赛区及俱乐部需对观众行为担责

根据细则,无论观众行为是故意还是疏忽,赛区组织方及/或主场俱乐部均需对观众不当行为承担管理责任。细则第八十八条列举的八类观众不当行为包括:

  • 燃放危险物品:包括烟花爆竹制品(含冷焰火)等易燃装置;
  • 制造干扰性噪声或光照:如使用激光笔、强光手电、干扰性口哨等影响比赛进程的物品;
  • 投掷杂物:包含纸杯、瓶罐、食品包装等,以及赛事禁带物品;
  • 侮辱性言行:以语言、手势或动作对球员、官员、其他观众进行侮辱或挑衅;
  • 违规展示标语:未经批准或内容违反法律法规、民族政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横幅、传单、图像等;
  • 闯入场地或空域:包括翻越围栏进入比赛场地,或使用无人机、风筝等“低慢小”航空器侵入赛场上空;
  • 暴力行为:对球员、官员实施暴力(含投掷物品)、围堵谩骂,或破坏场馆设施;
  • 其他扰序行为:其他影响比赛正常进行或赛事秩序的行为。

细则明确,比赛场地范围包括草坪、替补席技术区及周边区域;体育场馆范围指安检口/检票口以内的所有空间。

二、违规处罚标准:从重处理多类不当行为

根据细则,观众不当行为的处罚将依据涉事人数及影响程度,参照准则第十二至九十四条执行。若一场比赛出现两类及以上不当行为,将按第五十条从重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空场比赛、扣分等措施。

中足联强调,本细则作为《纪律与道德准则》的补充规定,与准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旨在通过明确责任主体与处罚标准,构建更健康的赛事环境,推动职业联赛高质量发展。

[来源:信网 编辑:陆云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