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通过官方渠道发布情况通报,针对近日一起群众举报的“有人穿警服直播带货”事件展开调查并依法处理。
据通报内容,公安机关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迅速组织警力展开核查。经调查发现,涉事人员谢某某(男,36岁,河北雄县人)在参与某电影拍摄期间,利用拍摄间隙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进行网络直播带货活动。该行为通过网络平台传播后,引发公众关注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关于“人民警察的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为人民警察专用,其他个人和组织不得持有和使用”的明确规定,耿马县公安局依法对谢某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
警方在通报中特别强调,网络空间并非“法外之地”,所有网络行为均需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呼吁广大网民自觉维护网络秩序,做到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共同营造清朗健康的网络环境。
信息来源: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现代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