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助贷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金规〔2025〕9号)要求,金融机构需对“平台运营机构、增信服务机构实行名单制管理,并通过官方网站、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等渠道公开披露名单,同时及时更新调整”。为落实这一要求,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依据金融管理部门指导意见,持续对金融机构的披露情况进行跟踪研判。截至2025年10月31日,相关披露情况如下:
一、约120家金融机构披露互联网助贷合作机构名单
据统计,约120家金融机构已按要求披露了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具体金融机构名称及披露链接详见附件)。合作机构涵盖500余家科技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财产保险公司等,累计被披露频次近4000次。部分金融机构不仅动态更新了名单,还额外披露了合作机构的产品名称、客服电话等详细信息,提升了信息透明度。
二、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多数金融机构已履行披露义务,但仍存在以下问题:
- 披露形式不规范:部分金融机构将披露内容置于官网隐蔽位置,且不支持搜索功能,导致金融消费者查找困难;披露标题统一标注为“公告”,未明确标注“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且未按时间排序或未标明更新时间。
- 信息更新方式不当:部分金融机构在更新名单时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导致历史信息无法追溯,影响信息完整性。
- 合作机构名称不准确:披露的合作机构名称存在不规范现象,如仅展示集团名称而非具体法人机构名称,或所披露机构存在“已更名”“已注销”等情况,导致信息失真。
三、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倡议
为进一步规范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披露工作,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提出以下倡议:
- 优化披露位置与标题:金融机构应遵循“便于金融消费者查看”的原则,在官网首页显著位置设置“最新公告”“重要公告”等栏目进行披露,并在标题中明确标注“互联网助贷业务合作机构名单”或类似字样。
- 确保合作机构信息准确:合作机构应为事实上为金融机构提供助贷业务相关服务的法人机构,名称应准确无误。除名称外,宜一并披露合作机构类别、产品名称、合同约定的合作期间等关键信息。
- 及时更新披露内容:金融机构在更新披露信息时,应避免直接覆盖原公告内容,而是通过新增公告或补充说明的方式,确保历史信息的可追溯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