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本文情节皆为虚构,人物、地点、事件是基于艺术表达的创作,与现实无关。所用图片并非真实人物影像,仅作辅助叙事。本文借虚构故事传递积极价值观,呼吁读者遵纪守法,弘扬友善、正义等正能量,共建和谐社会。
喜庆的红,从门上的双喜字,一路流淌到床头的龙凤被。
最后,汇聚在王军的脚下。
粘稠,温热。
他坐在床沿,手里那把本该用来切喜果的水果刀,刀尖还在往下滴着血。一滴,一滴,砸在新铺的木地板上,晕开小小的、绝望的花。
对面,他刚拜过堂的妻子李月,穿着一身凤褂,倒在梳妆台前。她脸上惊愕的表情,被永远定格了。
王军没有看她。
他只是呆呆地看着自己那双沾满红色油漆——不,是血——的粗糙的手。这双手,昨天还在为这个新家组装家具,今天,就亲手毁了它。
门外传来急促的脚步声和砸门声。
“开门!警察!”
王军站起来,没费一点力气就拉开了门。
门外的警察看到他,再看到屋内的景象,瞬间拔枪对准他。
“别动!你做的?”
王军点点头,声音平静得像一潭死水。
“我做的。”
他慢慢举起双手,脸上没有恐惧,没有悔恨,只有一片死寂的麻木。
01.
川南的枫桥镇,是个抬头不见低头见的小地方。谁家母鸡多下个蛋,半小时内就能传遍镇东头的菜市场。
王军杀妻,这消息像一颗炸雷,把整个镇子都炸懵了。
王军是谁?
是那个在镇口开了十年“万能修理铺”的老实人。个子不高,人也偏瘦,总穿着一身洗得发白的蓝色工装。他手巧,从漏水的马桶到不响的收音机,没有他弄不好的。他话少,收费公道,邻里谁家有事喊一声,他总是闷着头就去帮忙,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用镇上张阿姨的话说:“我们家王军啊,就是锯了嘴的葫芦,心比豆腐还软。”
就是这么一个“软豆腐”,在新婚夜,把自己的新娘子给捅了。
李月是谁?
她是半年前跟着一个远房亲戚来镇上打工的。人长得漂亮,是那种在小镇上扎了眼的漂亮。皮肤白,眼睛大,腰细得像风一吹就要断。她一来,镇上那些单身汉的眼睛都直了。
可谁也没想到,这朵娇艳的芬芳,最后会插在王军这坨“牛粪”上。
没人觉得他们般配。
王军的修理铺,挣的是一分一毛的辛苦钱。他还有个常年吃药的老娘,日子过得紧巴巴。
而李月,从头到脚都透着一股“贵气”。她用的口红,是镇上姑娘们只在手机上见过的牌子;她穿的裙子,料子滑得能反光。她从不跟邻居家的女人们拉家常,看人的眼神总是带着三分挑剔,七分疏离。
他们的婚事,从一开始就透着诡异。
“王军,你听妈一句劝,那个李月,我们……我们高攀不起啊。”王军的母亲,一个瘦小的老太太,不止一次在饭桌上这样叹气。
王军只是埋头吃饭,含糊地应一声:“妈,她挺好的。”
他觉得李月好。
她会在他修东西满手油污的时候,递过来一张湿纸巾。她会夸他手艺好,说他是她见过最可靠的男人。她的声音软软糯糯,像棉花糖,把王-军那颗三十年来从未被点亮过的心,搅得又甜又乱。
可镇上的人不这么看。
他们看见李月挽着王军的胳膊,嘴上笑着,眼睛里却没一点笑意。
他们听见李月在电话里跟人争吵,语气刻薄又凶狠,和平时判若两人。
他们还看见,好几次有陌生牌照的轿车停在镇子外头,李月会匆匆忙忙地跑出去,回来时眼眶总是红的。
伏笔早就埋下了,只是沉浸在幸福幻想里的王军,选择视而不见。
02.
婚期定下来后,危机的前兆变得愈发明显。
先是彩礼。
按照枫桥镇的规矩,彩礼一般在三万到五万之间,意思一下。
李月张口就要十八万八。
“王军,这不是我要得多。”李月坐在修理铺的椅子上,一边修着自己新做的指甲,一边慢悠悠地说,“我一个黄花大闺女嫁给你,图什么?不就图个安心吗?彩礼是男方给女方的保障,也是脸面。你总不想我嫁过来,被人戳脊梁骨,说你王军连彩礼都出不起吧?”
王军看着她那张漂亮的脸,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十八万八,几乎是掏空了他和老母亲所有的积蓄,还找亲戚借了一圈。
钱给过去后,李月又提出了新的要求。
她要在县城里买一套新房,房产证上必须加上她的名字。
“镇上这破地方,住着憋屈。”她皱着眉,满脸嫌弃地看着窗外,“以后我们有了孩子,总不能让孩子也在这灰扑扑的镇上长大吧?”
王-军沉默了。他看着自己母亲斑白的头发和布满老茧的双手,心如刀割。
他第一次对李月说了“不”。
“李月,我……我实在没钱了。我们就住在镇上,我守着铺子,也能养活你和妈。”
李月的脸瞬间就冷了下来。
“王军,你什么意思?你是不想娶我了?”
那场争吵,半个镇子的人都听见了。李月的声音又尖又利,把王军骂得狗血淋头,说他没出息,说他穷光蛋,说他这辈子都只能窝在这个破修理铺里。
王军从头到尾没还一句嘴,只是低着头,拳头攥得死死的。
最后,还是王军的母亲颤颤巍巍地拿出自己存了半辈子的养老钱,一张泛黄的存单,递给了李月。
“姑娘,我们家……就这些了。你别嫌弃。”
李月一把夺过存单,看了一眼上面的数字,脸色才稍微好看了点。
从那天起,镇上的人看王军的眼神,就从羡慕变成了同情。他们觉得,王军不是娶了个媳妇,是请回来一尊活菩萨,得天天供着。
而王军,变得比以前更沉默了。
他每天依旧开店、修理、干活,但脸上的笑容彻底消失了。有时候,邻居老刘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铺子门口,对着一堆坏掉的零件发呆,一坐就是一下午。
那眼神,空洞得吓人。
03.
婚礼还是如期举行了。
用的是王军母亲那笔养老钱。
婚礼办得很热闹,流水席从王军家门口摆到了街尾。按照李月的要求,烟是中华,酒是五粮液。
王军穿着一身崭新的西装,胸口别着红花,挨桌给亲戚朋友敬酒。他努力地笑着,但那笑容比哭还难看。
李月穿着洁白的婚纱,画着精致的妆,像个高高在上的女王。她应付式地和宾客们碰杯,大部分时间都在低头玩手机,脸上写满了不耐烦。
席间,发生了一件小事。
王军的一个远房表舅,从农村来的,没见过世面,敬酒的时候不小心把一点酒洒在了李月的婚纱上。
李月当场就炸了。
“你没长眼睛啊!知道我这婚纱多少钱吗?把你卖了都赔不起!”她指着表舅的鼻子,破口大骂。
表舅吓得脸都白了,一个劲地道歉。
王军赶紧过来打圆场:“没事没事,表舅,不碍事的。李月,你少说两句,大家都在呢。”
“你给我闭嘴!”李月转头就把火气全撒在了王军身上,“都是你家这些穷亲戚!看着就晦气!”
整个酒席瞬间鸦雀无声。
所有人都看着这对新人,气氛尴尬到了极点。
最后,是王军的母亲流着泪,拉着表舅给李月赔不是,这场风波才算过去。
夜里,宾客散尽。
王军的母亲佝偻着背,一个人收拾着满地的狼藉。
邻居张阿姨看不下去,过来帮忙。
“亲家母,你也别太难过了。这夫妻啊,床头吵架床尾和,磨合磨合就好了。”
王军母亲摇摇头,眼泪掉了下来。
“我这心里……堵得慌啊。我总觉得,要出事。”
一语成谶。
凌晨两点,尖锐的警笛声划破了枫桥镇宁静的夜空。
警察拉起警戒线的时候,整个镇子都被惊醒了。人们披着衣服跑出来,聚集在王军家门口,看着那栋贴着大红喜字的二层小楼,每个人的脸上都写满了惊恐和不可置信。
当王军戴着手铐,面无表情地被警察从屋里押出来时,人群中发出一阵倒吸凉气的声音。
他路过他母亲身边时,停顿了一下。
瘦小的老太太瘫坐在地上,已经哭不出声了,喉咙里发出“嗬嗬”的悲鸣。
王军看了她一眼,嘴唇动了动,却什么也没说,被警察推上了警车。
车门关上的那一刻,他隔着车窗,最后看了一眼这个他生活了三十年的小镇。
灯火阑珊,却再也没有一盏是为他而亮。
04.
案件的初步调查,进行得异常顺利,也异常诡异。
王军对杀人事实供认不讳。
凶器是家里的水果刀,上面只有他一个人的指纹。
杀人动机?
“我们吵架了。”王军对着负责审讯的市刑警队长老赵说,语气平淡得像在说别人的事。
“为什么吵架?”年轻的警员小李追问。
“忘了。”
审讯陷入了僵局。王军就像一个封闭的铁罐,撬不开,也砸不烂。无论警察怎么问,他都只有那几句回答:“我杀的”,“我们吵架了”,“我忘了”。
老赵只好让小李先去镇上走访,摸排情况。
然而,走访的结果让两个经验丰富的警察大跌眼镜。
几乎所有的邻居,在提到死者李月时,都毫不掩饰自己的厌恶。
“那女的啊,眼睛长在头顶上,瞧不起我们这些乡下人。”
“就是个捞女!把王军家都快榨干了!”
“我跟你们说,警察同志,王军那孩子,太老实了,是被逼急了!你们可得明察啊!”
张阿姨更是拉着小李的手,说得声泪俱下:“那女人,连王军他妈的养老钱都骗走了!还在大庭广众之下骂王军是废物!这种女人,死了都……”
她没把那个词说出口,但眼神里的意思再明白不过。
小李把这些走访记录拿给老赵看,老赵的眉头拧成了一个疙瘩。
“舆论一边倒啊。”老赵敲着桌子,“一个杀人犯,快被邻居们说成替天行道的英雄了。”
“可是赵队,”小李也困惑地说,“一个巴掌拍不响。李月就算再怎么不对,王军也不至于动刀子杀人吧?尤其是在新婚之夜。这太不合常理了。我总觉得,动机没那么简单。”
老赵点点头,深吸一口烟。
“没错。所有人都说李月贪财,势利,脾气差。但这些,顶多算是道德瑕疵,罪不至死。王军,一个三十多年的老实人,不可能仅仅因为这些就彻底爆发。”
他掐灭烟头,站了起来。
“一定还有我们不知道的内情。去,申请搜查令,我们再去一次案发现场,仔仔细细地搜。任何一个角落都不要放过。”
05.
第二次搜查,比第一次更为细致。
警察们几乎把王军那栋刚装修好的二层小楼翻了个底朝天。
他们检查了所有的家具,敲遍了所有的墙壁,甚至连下水道的过滤网都拆开看了。
结果一无所获。
这里就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凶案现场,除了死者和凶手,似乎再没有第三个人的痕迹。
就在所有人都以为要无功而返的时候,负责搜查王军房间的小李,在一个旧书桌的抽屉里,发现了一个带锁的笔记本。
那是一个很老式的日记本,牛皮封面,边角已经磨损得起了毛边。
锁很简单,用一根铁丝捅了几下就开了。
小李翻开日记本,里面的字迹很工整,是王军的笔迹。
“赵队,有发现!”他喊了一声。
老赵快步走过来,接过日记本。
日记是从一年前开始写的,断断续续,记录的都是些生活琐事。修理铺的生意,母亲的病情,镇上的新闻。
“这好像没什么特别的。”小李凑过来看了一眼。
老赵没说话,继续往后翻。
当他翻到半年前,也就是李月出现在枫桥镇的那一页时,他的目光停住了。
从这一页开始,日记的内容几乎全是关于李月的。
“今天,我认识了一个叫李月的姑娘。她真好看,像天上的仙女。”
“她说她喜欢我,我不敢相信。我这样的人,怎么会有人喜欢。”
“我们在一起了。我感觉像在做梦。”
小李在旁边小声念着,语气里带着一丝同情:“就是个可怜的舔狗啊……”
老赵的表情却越来越严肃。他翻页的速度越来越快,呼吸也变得有些急促。他的手指划过那些字句,仿佛能感受到纸张下隐藏的巨大波澜。
日记本不厚,很快就翻到了最后一页。
最后一篇日记,写于婚礼的前一天。
小李也伸长了脖子,想看清上面写了什么。
老赵却突然“啪”的一声,猛地合上了日记本!
他的手在微微颤抖,不是因为恐惧,而是因为极度的愤怒。他的整张脸因为充血而涨得通红,额角的青筋一根根暴起。
小李被他吓了一跳。
“赵……赵队?怎么了?”
老赵没有回答他。他死死地攥着那本日记,手背上的骨节因为用力而根根发白。他抬起头,眼睛里布满了血丝,那是一种混杂着震惊、恶心与滔天怒火的眼神。
他咬着牙,从牙缝里挤出两个字,声音嘶哑得像是砂纸在摩擦。
“畜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