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凤凰网重庆频道主编赵春建因涉嫌利用影响力受贿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案件核心围绕其协助国企追讨8.97亿元项目回购款过程中收取210万元居间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展开激烈争议。
据公开信息显示,重庆冠贤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赵春建(47岁)原系凤凰网重庆频道主编,其家属向澎湃新闻透露,案件起因于2015年重庆市彭水县摩围山隧道BT项目引发的债务纠纷。当时彭水县政府拖欠重庆国资委下属企业巨能建设集团8.97亿元项目回购款,经巨能集团委托,赵春建介入协调债务化解工作。
根据检方指控,赵春建利用与时任彭水县委书记钱建超的密切关系,在推动彭水县财政局向巨能集团拨付4.5亿元现金及划转300余亩土地的过程中,为巨能集团谋取不当利益并收取210万元财物。彭水县检察院认为,该款项虽以《宣传服务合同》名义支付,但经核查该合同未实际履行,实质为受贿行为。
债务化解方案显示,经多轮协商后,彭水县政府与巨能集团于2015年10月签订《备忘录》,约定以4.5亿元现金加300余亩土地(评估价3.55亿元)清偿债务。巨能集团旗下公司随后与冠贤文化公司签订《居间服务协议》,约定按实际到账金额的0.5%支付服务费,理论上应支付225万元,实际支付210万元。

彭水县检察院办公场所
案件关键转折点出现在2024年6月12日,赵春建被铜梁区监察委以涉嫌职务犯罪为由留置。监察机关认定,巨能集团原董事长刘英杰及财务部长刘勇通过赵春建向钱建超行贿,利用其职务影响力加速回款进程。值得关注的是,巨能集团作为重庆高速公路集团全资子公司,其追讨工程款的主张是否构成"不当利益"成为争议焦点。
辩护方主张,赵春建作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其提供的居间服务促成巨能集团收回8.97亿元不良债权,0.5%的佣金比例远低于市场8%-30%的收费标准,且未收取延迟付款利息,实际造成巨能集团损失约6400万元。对于《宣传服务合同》未履行的问题,辩护方称该合同仅为资金走账通道,不影响居间服务的合法性。
公开资料显示,巨能集团系重庆市政府八大投资平台旗下企业,其追讨的BT项目回购款涉及地方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政策。2015年重庆市财政局分两批下达置换债券,彭水县将摩围山隧道等项目纳入置换范围,最终促成4.5亿元现金支付。

巨能建设集团办公大楼
案件另一争议焦点在于土地清偿部分。彭水县资规局2024年12月公示显示,用于抵债的两块共计300余亩土地被认定为闲置土地,其中一块1.6亿元成交的普通商品住房用地尚未开发。按最终清偿方案,彭水县实际支付金额较合同约定少6400万元,且未计算资金占用利息。
法律界人士指出,本案核心在于区分居间服务与利用影响力受贿的界限。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国家工作人员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并收受财物的,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关键要件在于谋取的是否为"不正当利益"以及服务内容是否真实。
<
2024年彭水县闲置土地公示信息
截至目前,彭水县法院尚未确定开庭日期。赵春建家属表示,希望法院能全面审查在案证据,特别是债务化解过程中的政策依据、市场佣金标准及实际损失情况,作出公正裁决。本案不仅涉及媒体从业人员法律风险,更折射出国企债务化解、地方政府偿债能力等深层经济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巨能集团与冠贤文化签订的居间服务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