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民严女士向《新闻坊》同心服务平台反映,她在购买蔚来汽车半年后,遭遇了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严女士及其他5名消费者被一名蔚来销售人员诱导,参与了一项所谓的“特别福利活动”,结果向销售个人账户转账共计160余万元,最终发现被骗。

严女士告诉记者,2024年3月,她在南翔印象城蔚来销售店购买了一辆ES6型号新能源车,并于同年4月提车。2024年11月初,蔚来销售严某联系她,称公司有一项额外优惠的福利活动,可为其他车主垫付车款,之后由蔚来公司返还,并给予利息奖励。
严女士 蔚来车主:
“2024年11月份的时候,他跟我们说,蔚来公司出了个福利合伙人的活动,为了加强蔚来内部车辆的流转。活动的规则是,给一些要在蔚来买车的人先垫付资金,让他们能够顺利快速拿到车,这样提升蔚来在当月的销量。”
坊记:“那结果这钱怎么还你们呢?”
严女士 蔚来车主:
“他说蔚来公司会返还的,就是从蔚来的账户会直接打到我们的账户。”
严女士及其他四位消费者信以为真,按照严某的指示,将资金打入了指定账户。例如,严女士将26.7万元车款打到了销售严某指定的所谓“欲买车车主”的账户,期间甚至还拿到了3万多元的利息,但本金却迟迟未返还。

严女士表示,由于对方提供了一份盖有蔚来公章的协议,且严某身着蔚来工作服,在蔚来交付中心牛屋(专供蔚来车主使用的综合VIP休息室)内签订协议,因此她并未怀疑活动的真实性。
随后,销售严某还给予严女士一份《付款证明》,协议的落款是“上海蔚来汽车用户服务有限公司”,并敲了公司的公章,书面承诺蔚来汽车对此担保。上述种种让严女士更加确信活动的真实性。

然而,去年11月底,销售严某突然失联,严女士发现不对劲并报警。警方抓捕严某时,发现他已经诈骗了160万余元。最终,严某被嘉定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严女士 蔚来车主:
“在判决书上看到是12月离职的,他可能当时并没有离职,但是蔚来的员工跟我说他早就离职了,所以我觉得这也是蔚来规避责任的一个方式。”
严女士认为,严某实施诈骗时是蔚来公司正式员工,消费者一般都会认为其行为代表公司,很难产生额外疑虑。因此,她认为蔚来汽车对于员工管理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对于严女士的质疑,蔚来公司负责人表示,这是销售严某的个人行为,公司不承担责任。
对此,严女士称“觉得特别寒心”。蔚来汽车用户体验官贺晓敏在电话中向严女士表示,电子合同的公章使用需要走公司流程,销售严某很可能是伪造了公章。
贺晓敏 蔚来汽车用户体验官:
“因为属于个人诈骗企业,我不知道该怎么去鉴定这么一个东西,如果是说要咨询这一块的话,那可能需要咨询一下我们的法务。”

坊记注意到,法院的判决书上并没有对公章是否伪造予以认定,因此难以确定公章的使用公司其他人是否知情。
贺晓敏 蔚来汽车用户体验官:
“我们是有标准公章申请流程的。”
坊记:“那他怎么能够拿到你们的公章?”
贺晓敏 蔚来汽车用户体验官:
“我们所有合同上面的章都长一样的,是不是他自己ps的,你这个要问一下警方。问题是这在我们体制内,公章有申领的流程,还有专业财务看管,需要通过审批才能盖到公章,是这么一个逻辑。”
就此问题,坊记希望采访蔚来公司,并留下了联系方式,但截至发稿前,蔚来公司始终没有回应。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雪妮表示,如今判定蔚来是否需要担责的关键在于这份协议的公章。
刘雪妮 上海普世万联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面也有蔚来公司公章,如果这个公章是经过蔚来公司内部流程形成加盖的,那么蔚来公司应当承担责任。我看到这个判决书中对于这个公章的真伪情况也没有进行判定,所以说我认为还是存在这种可能性的。”
“另外,蔚来公司应当加强内部优惠政策、购车优惠政策的公示情况,至少应提供一些渠道,让消费者有知情权知道公司现在内部有什么优惠,这样方便消费者在购车的时候了解相关的情况,以免被骗。”
“蔚来公司还应该提供相应的一个400相关的渠道给消费者来核实,消费者则要注意在这个相应的优惠政策中,不要把这个款项支付到个人的账户。”

小坊将持续关注事件最新进展!最后,小坊提醒:无论哪一种福利,但凡需转账至个人账户,消费者都应该提高警惕,以免遭受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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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新闻记者: 吴浩亮
编辑: 金莹莹
摄像: 陈玮
责编: 朱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