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云南文山州纪委监委对外通报了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其中文山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原党组书记、主任李锐的违纪违法行为引发广泛关注。
根据通报内容,2013年至2023年期间,李锐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购物卡以及高档白酒等礼品,累计价值达7.65万元。此外,在2015年8月和2020年12月,李锐带领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干部外出培训、考察学习期间,还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安排的宴请和旅游活动。
尤为引人注目的是,2016年,李锐安排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砚山、西畴、广南、富宁县管理部购买了500斤散装白酒,并存储于州住房公积金中心办公楼内,用于日常的公务接待。这一行为严重违反了相关规定,也损害了单位的形象和公信力。
除了上述问题外,李锐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最终,他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违纪违法资金被依法收缴,涉嫌犯罪问题也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同时,相关责任人员也受到了相应的处理。
公开资料显示,李锐,男,汉族,1973年11月生,大学学历,中共党员,1991年9月参加工作。他历任麻栗坡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文山州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并于2019年担任文山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正处级)。然而,在2023年8月,李锐被免去了相关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