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正式发布关于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委员职务的决定。
因工作变动需要,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决定,接受杨伟东同志辞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内蒙古自治区委员会副主席及委员职务。
据公开信息,此前杨伟东已调任江西省政协,担任党组成员一职。
杨伟东(资料图)
公开资料显示,杨伟东,男,汉族,1964年1月出生于安徽泗县。他于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5年8月开始参加工作,拥有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工学学士,经济师职称。
杨伟东曾长期在江西任职,历任江西省委组织部副部长,江西省委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以及九江市委书记等重要职务。
2018年1月,杨伟东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并兼任公安厅厅长。2019年3月,他进一步担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22年,杨伟东升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副书记,并随后兼任政法委书记。2024年,他转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协党组副书记、副主席,直至近期跨省履新江西省政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