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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岁男子射杀邻居夫妻案:检方抗诉死缓判决,二审将开庭

时间:2025-09-18 12:16:02 来源:极目新闻 作者:极目新闻

2023年12月,广西来宾发生一起震惊社会的命案。一名26岁男子何某某因怀疑邻居夫妇“作法”害己,使用改装射钉枪入室射杀两人。2025年3月,一审法院认定其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并具有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然而,被害人家属对该判决表示强烈异议,质疑精神鉴定结论及投案行为的真实性。

2025年4月,来宾市人民检察院以量刑不当为由提出抗诉,要求改判死刑立即执行。该案二审定于9月23日开庭审理,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两家邻居,仅一墙之隔(受访者供图)

入室射杀:迷信动机引发血案

2023年12月4日,广西来宾市男子何某某幻想邻居两位六旬老人在菜地对其“作法”害他,持自制改装射钉枪入室,将二人射杀。据一审法院查明,何某某因患精神分裂症,长期认为邻居何某本、黄某玉夫妇在其家附近“作法摆阵”,导致其严重失眠。当日10时许,何某某携带两支已上弹的改装射钉枪进入被害人家中,朝其头部开枪,将何某本和黄某玉射杀。

2025年3月底,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何某某犯故意杀人罪、非法制造枪支罪,但因其“作案时系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并“具有自首情节”,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被害人家属对该判决不予认可。2025年4月16日,来宾市检察院向广西高院提起抗诉,指出一审量刑不当,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4月16日,来宾市检察院向广西高院提起抗诉,认为量刑不当

改装枪支:非法制造致命武器

据遇害老人的儿媳梁女士向记者反映,何某某因毫无根据的迷信动机,在经过事前踩点后,选择在其公婆均在家时上门行凶。梁女士提供的照片显示,其公婆家中的门框上仍残留着一处清晰的枪眼。据她描述,该痕迹系射钉击穿受害人太阳穴后,反弹至门框所形成的。

据梁女士描述,何某某所使用的射钉枪,为装修工人常用的射钉枪经非法改装而成。根据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书,2023年9月至11月期间,何某某购买了两支射钉枪、空包弹、钢管和钢珠。其后,他加工钢管并进行焊接,最终改制成可发射钢珠的枪支。

2023年12月4日上午,何某某使用这两支改装枪射杀了何某本、黄某玉夫妇。据其供述,作案后他用受害人家中的黄色编织袋将枪支包裹,驾驶受害人的电动车离开现场,并将枪支藏匿。

次日(12月5日),公安机关在何某某的指认下,于寺山镇一村庄内查获这两支改装射钉枪。经鉴定,这两支射钉枪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中对枪支的界定。


门框上留下的枪眼痕迹(受访者供图)

精神鉴定:责任能力争议不断

梁女士告诉记者,其公婆与何某某一家并无矛盾。两家不仅是前后邻居,还属同宗本家,属于未出五服的亲戚关系。“并无矛盾”这一说法得到一审判决书中多名证人证言的证实。

关于何某某案发前是否存在精神异常,一审判决书收录了部分村民及其家属的证言。有村民称,在案发前约二十天曾见到何某某,感觉他有点呆滞,并听闻其他村民议论何某某“精神不太正常”。何某某的父亲在证言中表示,他曾从叔叔处得知村民反映儿子行为异常、与以往不同,并被建议带何某某就医。此外,他还听说何某某曾到垃圾堆捡拾他人丢弃的骨头。

一审判决书显示,根据北京某司法鉴定所出具的【2024】精鉴字第310号司法鉴定意见书,何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作案时辨认和控制能力削弱,具有限定刑事责任能力。


何某某手写的上诉要求轻判的申请(受访者供图)

家属质疑:精神鉴定与自首情节存疑

一审法院认定,何某某关于两名被害人“作法害他”的陈述纯属其精神分裂症导致的幻想,并无事实依据。法院认为,鉴于何某某作案时处于精神分裂症发病期,属于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且具备自首情节,因此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然而,被害人家属梁女士一家对此表示不服。梁女士指出,何某某父母无精神疾病遗传史,其本人亦无精神病史和就医记录,且作案前后行为逻辑清晰、有计划性。她质疑:“为什么犯案之后成了精神病?”

她特别提到,何某某在作案后冷静处置现场:关闭房门和院门、用编织袋包裹枪支、藏匿于几公里外,之后才逃离,这一系列行为均不符合精神病人发病期的表现。此外,梁女士表示,何某某先后进行了三次司法鉴定,前两次结论为“完全无刑事责任能力”,第三次改为“限定刑事责任能力”,结果不一致。


判决书内容截图

据她转述,何某某在供述中自称,“如果他不打我爸,我爸要是报警的话,这两把枪也够判他坐十几年牢了”。他还供认因每支枪仅有一发子弹,为防对方反抗,他对准太阳穴以确保致命。

梁女士还反映何某某曾有暴力前科:17岁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曾砍断同村人两根肋骨;此外他还在缅甸砍伤过同乡。记者发现,一审判决书对其第一起犯罪记录予以确认。

家属亦不认可“自首情节”,称何某某仅在公安局门口短暂徘徊,并未真正投案,之后在外活动并自杀未遂,直至次日才投案。判决书显示,何某某在藏好枪支后欲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在来宾市公安局门前犹豫一会儿后离开,之后去开房住宿,并买酒、买刀到房间里喝酒、割手臂自杀未遂。次日10时许才报警投案。公安民警接警后将其带回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被害人家(受访者供图)

二审开庭:正义能否得到伸张?

目前,梁女士一家已收到广西高院的传票,二审定于9月23日在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开庭。这起案件不仅关乎两个家庭的命运,更引发了社会对于精神鉴定、自首情节认定以及死刑适用标准的广泛讨论。

来源: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殷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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