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珅被抄家了,可惜是乔治·华盛顿抄的。
近日,美国政府通过跨司法协作查获价值超140亿美元的比特币,指控柬埔寨商业帝国太子集团(Prince Group)创始人“陈志公爵”涉嫌操纵大规模加密货币诈骗网络。作为联合行动的一部分,英国同步冻结其位于伦敦的19处房产,其中一处估值近1.33亿美元。

争议焦点:美国凭什么没收这笔巨款?
柬埔寨电诈集团近年来呈现国际化趋势,但受害者中超半数为中国公民,140亿美元涉案资金多为中国受害者的血汗钱。这引发核心质疑:美国为何能直接没收这笔资产?
法律依据:长臂管辖权的司法延伸
美国此次行动的核心依据是“长臂管辖权”(Long-Arm Jurisdiction)。该原则原用于民事诉讼,允许地方法院对州外甚至国外被告行使管辖权。此次案件中,美国司法部提出两大主张:

道义正当性:危害人类罪指控
美国将案件升级为“针对现代奴役的重大打击”,指控太子集团不仅涉及金融诈骗,更牵涉人口贩运、强迫劳动等危害人类罪。此定性为其域外执法提供了道德制高点。
技术追踪:区块链分析工具的突破
太子集团采用复杂洗钱手段,包括“喷洒-漏斗”式资金分散、通过关联金融机构(如太子银行)和加密货币交易所(如BYEX)混合资金流。美国执法部门则利用区块链分析工具,成功追踪资金流向并锁定核心钱包地址。

法律程序:民事没收的效率优势
美国司法部动用民事没收程序,无需等待主犯陈志刑事审判定罪,仅需基于“优势证据”证明资产极可能来源于犯罪即可先行没收。这种程序极大提升了执法效率。
国际协作:多国背书下的执法行动
美国强调此次行动与柬埔寨、泰国、新加坡等国执法机构协作完成。多国联合为行动提供了合法性背书,但也引发“世界警察”角色的争议。

深层争议:是否需要“世界警察”?
柬埔寨电诈集团与洪森家族存在利益关联,若美国不介入,犯罪网络可能长期逍遥法外。但美国执法也面临质疑:
结语:技术霸权与司法正义的博弈
此次事件暴露出加密货币时代跨国犯罪治理的困境:当技术霸权与司法正义结合,是否意味着“流氓还得流氓治”?您如何看待美国没收140亿美元比特币的行动?中国受害者的资金追偿前景如何?欢迎留言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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