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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 11月3日18时起实施橙色预警

时间:2025-11-02 18:29:56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梁异

中新网天津11月1日电(记者 王君妍)记者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微信公众号“天津生态环境”获悉,根据最新空气质量会商结果,预计自11月3日起,天津市将迎来一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依据《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津政办规〔2023〕9号)相关规定,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正式发布橙色预警,并于11月3日18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以下是具体应对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 工业企业管控:依据2025年新修订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通过停运涉气排放生产线或主要产排污环节(设备)、提升治污效率等方式,严格落实应急减排要求。

  2. 建筑作业管控:全面停止室外建筑拆除、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等作业。

  3. 土石方作业管控:除保障类建设工程和应急抢险任务外,所有施工工地暂停土石方作业(含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渣土存放点同步停止生产运行。

  4. 道路清洁优化:各区需根据空气温度及相对湿度,科学调整主要道路湿法作业频次,降低频次时需同步加大吸扫作业力度。

  5. 非道路移动机械管控:施工工地及企事业单位停止使用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柴油非道路移动机械(紧急检修任务除外)。

  6. 运输车辆管控: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的建筑垃圾、渣土、砂石料运输车辆禁止上路。

  7. 重点行业运输管理:重点行业企业需按生态环境部技术指南及本市绩效分级要求,落实重型载货车运输管控措施(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

  8. 用车大户运输限制:用车大户停止使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运输(货车白名单车辆除外)。

  9. 港口运输管控:天津港区域内禁止使用国五及以下排放标准重型载货车(含燃气)进行铁矿石、焦炭短倒运输。

二、健康防护指引

  1. 特殊人群防护:儿童、老年人及心脏病、肺病患者、过敏性疾病患者应留在室内,停止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外出需采取防护措施。

  2. 教育机构调整:学校、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及活动。

  3. 医疗保障加强:医疗卫生机构需强化呼吸类疾病患者防护宣传及就医指导。

三、建议性措施

  1. 绿色出行倡导:鼓励公众优先选择公共交通、电动汽车等绿色出行方式。

  2. 绿色消费引导: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3. 公交运力保障:加强公共交通运力调配,满足市民出行需求。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