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秋十月,以演唱会、音乐节为代表的文旅演出市场呈现出一片火爆态势,“为一场演出奔赴一座城”正成为当下文旅消费的新潮流。然而,在这股热潮背后,热门演出“一票难求”的现象愈发突出,“黄牛”泛滥问题也引发了广泛关注。如何规范票务二级市场,保障消费者权益,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演出市场供需失衡,“黄牛”趁机牟利
近年来,全国演出市场迎来井喷式增长,热门演唱会“开票即秒光”几乎成为常态。这种供需矛盾促使大量有观演意愿的消费者转向票务二级市场寻找购票机会。票务二级市场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门票“可得性”问题,但溢价现象却屡遭诟病。
北京的孙女士是一位资深歌迷,她曾多次通过票务二级市场购买演唱会门票。2023年9月的周杰伦演唱会,她因官网抢票失败,最终在二级市场以高于票面价格近1000元的价格购得入场券。然而,在今年的孙燕姿演唱会门票寻找中,她发现标价680元的门票竟被炒至3100元,远超其承受范围,最终只能忍痛放弃。
为何官网抢不到的门票,却能在票务二级市场上轻松购得?这背后隐藏着怎样的市场机制?
“强实名制”难破购票困境,票务信息不透明成关键
2023年9月,文化和旅游部、公安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大型营业性演出活动规范管理促进演出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大型演出活动实行实名购票和实名入场制度,每场演出每个身份证件只能购买一张门票,且购票人与入场人身份信息需保持一致。同时,《通知》还明确了大型演出活动的门票销售比例,要求演出举办单位面向市场公开销售的门票数量不得低于核准观众数量的85%。
然而,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每场演唱会公开销售的门票信息并不透明。一名业内人士透露,每场演出到底有多少张票、其中有多少是公开发售的,消费者无从知晓。按照要求,仍有15%的门票会通过各种方式流向票务二级市场,根据供需关系调节票价。热门演出因此产生溢价,而冷门演出则能在二级市场上抢到打折票。
票务二级市场鱼龙混杂,“黄牛”与平台并存
“演出票务市场有巨大的产业链,暗存很多潜规则,这在业内已经心照不宣。”该业内人士表示,当前票务二级市场鱼龙混杂,既有散兵游勇式的“黄牛”,也有大型的票务二级平台。前者依赖信息不对称与线下分散交易,假票、欺诈现象屡见不鲜;而后者则通过规范的平台运营加以保障,如“票券真实性担保、第三方支付、平台先行赔付”等机制,集中解决交易过程中的主要风险。
然而,也不排除部分主办方与“黄牛”暗中勾结。由于政策原因,演唱会的票价受限,当票价无法覆盖演唱会成本时,个别主办方就会将热门演唱会的门票批量导向“黄牛”,以转移销售风险并制造市场稀缺假象,从而实现利润最大化。这也是造成演唱会票务市场乱象的重要原因之一。
“黄牛”现象频发,消费者权益受损
没有平台运营规则保障的“黄牛”现象,导致消费者权益受损、上当受骗的现象屡见不鲜。北京市京顺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表示,她曾接到不少因购买演唱会“黄牛票”而产生纠纷的消费者咨询。
“这种行为从长远看将会扰乱整个演艺市场的良性发展。”张璐指出,“黄牛”倒票行为不仅严重损害消费者利益,更可能衍生出欺诈、违约、偷逃税款等一系列法律风险。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涉嫌构成刑事犯罪。
多管齐下治理票务二级市场乱象
那么,票务二级市场的乱象该如何治理呢?张璐认为应当多管齐下。一方面,监管部门应对违规、虚假门票进行逆向溯源,严厉查处违规操作;另一方面,票务平台必须压实主体责任,严格审核票源真实性,监控异常交易,并如实披露卖家信息,杜绝“甩手掌柜”心态。
解决市场需求,正视票务二级市场作用
当前,我国演出票务市场已形成以票务一级机构为主、票务二级机构为辅,演出机构、演出场馆票务共存的多元化格局。一级平台获官方授权,主要以固定票面价格直接售票;二级平台则整合多方资源,提供中介服务,销售的门票来自各类卖家,包括各级票务公司、主办方以及个人卖家。平台本身不参与定价,票价由卖家自行设定,热门演出有所溢价、冷门演出打折出售。
在消费者需求日益多元化的当下,二级票务平台一定程度上发挥了平衡供求关系的作用,成为票务市场的重要补充。然而,票务二级平台也存在一些服务短板。在黑猫投诉平台,有大量针对票务二级平台的投诉,几乎覆盖票务服务的各个环节。消费者在高溢价购票后屡遭出票慢、退票难、手续费高等问题,引发诸多不满。
专家建议:出台行业标准和再流通规则
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表示,二级市场本身不必然制造交易风险,恰当的制度设计反而是降低风险的工具。若欠缺合规、公开的再流通通道,市场需求催生的交易行为只会滑向灰色地带,诱发假票、欺诈与履约争议,反而提升维权与社会管理成本。
郑宁认为,对于票务二级市场,应当秉持包容审慎的取向,积极引导票务二级平台规范健康发展,推动各方在实践中形成可遵循的行业共识,逐步把再流通机制从“灰色边缘”带回“阳光之下”,避免“一刀切”地将票务二级市场和“黄牛”画等号。
华东政法大学知识产权法律与政策研究院研究员杨勇指出,相关监管部门应要求平台定期报备入驻商家的资质信息,实现动态化监管,及时对平台上的违规票务经营者作出清退和处罚。同时,文旅、市监、消保委等部门和行业协会应积极联动,制定演出票务市场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依法保障用户合法权益。
结语:多方合作,共促票务市场健康发展
“总之,治理票务平台乱象,需相关政府部门、行业协会通力合作,加强全链条票务的经营监管,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保障票务市场的正常经营秩序。平台方面也需要不断优化服务,助力文化产业良性发展。”杨勇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