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太原11月4日电 (记者 杨静) 记者4日从山西省教育厅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进校园管理,该厅正式印发了《中小学教辅征订“十严禁”》规定,旨在为全省中小学创造一个更加健康、透明的教育环境。
此次发布的“十严禁”规定,明确禁止了多种违规行为。首先,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违规征订或代购推荐目录外的教辅材料,确保学生使用的教辅材料都是经过严格筛选和推荐的。同时,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入校宣传、推荐和推销教辅材料,防止商业行为干扰正常教学秩序。
规定还指出,严禁中小学校以布置作业、课堂讲解、委托家长委员会等形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保护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此外,严禁中小学校将教辅材料费与其他收费项目(如学费、住宿费、校服费等)合并收取,或变相强制购买“套餐”,防止学校通过不正当手段增加学生负担。
在校园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通过举办讲座、培训、教研等活动销售教辅材料,这是“十严禁”中的又一重要规定。同时,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暗示、诱导学生通过指定渠道购买教辅材料,以及随教材等向学生捆绑搭售教辅材料,确保学生的购买行为完全出于自愿。
此外,规定还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向学生出售自编、自印的教辅材料,这些材料往往未经严格审核,质量难以保证。同时,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通过小程序、网站、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或通过家长群发送公告目录外教辅材料征订信息、链接等,防止信息泄露和误导学生。
最后,规定明确指出,严禁中小学校和教师从代购教辅材料中牟利,这一规定旨在防止教师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损害学生利益。
山西省教育厅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指导学校准确把握“十严禁”规定的要求,巩固教辅整治成效,持续营造一个良好的教育生态,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有力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