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网10月31日电,国家发改委于31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李超在会上表示,近期北方部分地区气温持续下降,多地已提前进入冬季标准。为确保今年供暖季能源稳定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从能源供应、资源储备、应急调度等关键环节入手,为人民群众温暖过冬提供坚实保障。
一、提升能源供应能力,保障煤、气、电、运稳定供应
国家发改委重点加强了煤、气、电、运四个方面的供应能力。据统计,今年前三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原煤产量同比增长2.0%,天然气产量同比增长6.4%。截至9月底,全国累计发电装机容量达到37.2亿千瓦,同比增长18%。进入10月份以来,国家铁路电煤装车量保持在日均5.6万车的高水平,有效确保了电力供应的稳定性。
二、夯实能源储备基础,确保电厂存煤和储气库充足
在能源储备方面,国家发改委也采取了积极措施。截至10月27日,全国统调电厂存煤量达到2.2亿吨,可用天数超过35天。同时,地下储气库已完成年度注气任务,实现满库入冬,为冬季供暖提供了充足的能源储备。
三、强化调峰能力,提升区域间余缺互济水平
为应对供暖季可能出现的能源供需波动,国家发改委还强化了调峰能力。截至9月底,跨区输送电力最大达1.5亿千瓦,区域间的余缺互济能力显著增强。此外,累计建成投运的新型储能装机超过1亿千瓦,为能源系统提供了更加强大的调节能力。全国储气能力和管网冲峰能力较上年也有进一步提升。
四、综合研判供暖季能源供需,确保民生用能保供稳价
李超表示,综合当前能源供需形势研判,今年供暖季能源供需总体是平衡的,民生用能保供稳价和群众温暖过冬是有充分保障的。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将继续加强统筹协调,全力保障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五、多举措并举,全力保障供暖季能源供应
为确保供暖季能源供应的稳定性和可靠性,国家发展改革委将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组织协调,供暖季期间坚持日调度、周会商,压实地方和企业保供主体责任,及时协调解决供需矛盾;二是保障能源生产供应,推动能源资源安全稳产增产、各类发电机组应发尽发;三是严格能源中长期合同履约,确保民生用能足额稳定供应;四是做好尖峰保供和应急保障,发挥好储备调节作用,加强跨省跨区电力调度,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的应对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