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太原11月2日电(记者 李庭耀)近日,太原重工发布重要公告,公司及相关责任人于当日收到山西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信息披露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太原重工及时任董事长等10余名高管拟被合计处以1695万元的罚金,同时相关责任人还将面临市场禁入措施,公司股票将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太原重工”变更为“ST太重”。
7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非公开发行文件引虚假数据
《告知书》详细披露了太原重工的违规行为。据悉,太原重工通过提前确认拉弹泡项目风力发电相关设备收入、结转成本,并少计相关收入成本和财务费用等手段,导致其2014年至2018年、2020年及2021年共7年的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其中,2014年和2016年分别虚增收入7.57亿元和7.52亿元,其余年度则存在不同程度的少记收入情况。此外,太原重工在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文件中引用了虚假财务数据,这也构成了虚假记载。
违反证券法规定,多名高管被追责
山西证监局经过调查认定,太原重工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及2019年《证券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信息披露虚假记载。为此,证监局除对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800万元外,还对多名时任高管进行了追责。其中,时任董事、总经理范卫民被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时任董事长王创民、时任董事兼副董事长张志德被实施10年市场禁入;时任财务总监贺吉被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相关人员同时被处以警告及罚款。
公司称处罚不影响未来经营,股票将实施ST警示
太原重工在发布处罚公告的同时,也发布了差错更正的相关公告。公告显示,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情况正常,相关信息披露违法所涉及的问题为历史原因造成,且相关业务资产现已剥离。因此,此次处罚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影响。同时,公司违法行为未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重大违法退市标准,公司股票不存在退市风险,但会被实施为期一年的“ST”警示。
股票停牌及涨跌幅限制调整
根据公告,太原重工股票将自11月3日起停牌1天,自11月4日起正式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日涨跌幅限制调整为5%。这一调整将对公司股票的交易产生一定影响,投资者需密切关注。
前三季度营收增长,历史背景深厚
值得一提的是,10月31日晚,太原重工还发布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报告显示,公司前三季度营业收入为70.28亿元,同比增长9.98%,显示出公司稳健的经营态势。太原重工于1998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其前身为太原重型机器厂,始建于1950年,是新中国自行设计建造的第一座重型机械制造企业,具有深厚的历史背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