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就劳动者普遍关心的经济补偿支付时间问题作出权威解答。这一回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环节的经济补偿支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同时明确,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支付时间节点为劳动者办结工作交接手续之时。
这一规定既保障了劳动者及时获得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也通过工作交接的完成作为支付前提,维护了用人单位的正常运营秩序。据人社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该条款的设计体现了法律对劳动关系双方权益的平衡保护。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业内专家指出,明确经济补偿支付时间有助于减少劳动纠纷。建议用人单位在制定离职流程时,将工作交接清单与经济补偿支付条款进行同步设计,确保程序合法合规。劳动者在办理离职时也应注意保留相关交接凭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