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30日电 近日,关于“试用期未满能否离职”的问题引发广泛关注。针对这一疑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于10月30日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作出权威解答,明确回应了劳动者的关切。
根据人社部发布的解答内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享有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具体操作流程为:劳动者需提前三日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这一规定为试用期员工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

图片来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此次解答进一步厘清了劳动关系中的权利义务边界,既保障了劳动者择业自由,也规范了用人单位的用工管理。人社部提醒广大劳动者,在行使解除权时应注意保留通知证据,避免因程序瑕疵引发纠纷。同时建议用人单位完善内部管理制度,依法保障试用期员工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