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9月13日电 (记者 阮煜琳)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局13日发布的公开消息,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的反馈工作已全面完成。
在获得中共中央、国务院的批准后,从9月11日至13日,第三轮第四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向山西、内蒙古、山东、陕西、宁夏这五个省(区),以及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这三家中央企业详细反馈了督察情况。
在此次督察过程中,各督察组不仅开展了省域督察,还特别针对黄河流域进行了专项督察,旨在进一步推动黄河流域的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总体来看,被督察的省份和中央企业都积极响应了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深入开展了污染防治攻坚战,并取得了显著的积极成效。
然而,督察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例如,一些省区存在“两高”项目盲目上马的情况,部分敏感区域的生态保护治理成效仍不稳固,违法捕猎贩卖野生鸟类的现象频发,“挖湖造景”问题的整改力度也显得不足。同时,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四水四定”(即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的要求并未得到充分落实,污染防治攻坚战仍存在短板。
对于中央企业而言,督察组也指出了一些问题。部分企业并未真正发挥在生态环保领域的示范带头作用,生态环保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体制机制存在缺陷,能耗管控不严格,落后设备淘汰滞后,甚至存在生态环保监测数据弄虚作假的情况。
针对上述问题,督察组明确表示,在后续工作中将持续加强调度督促,对发现的问题紧盯不放,确保被督察对象能够切实整改到位,并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