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公告
(十四届第42号)
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公告,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杨维林、刘虎、吴祥云因调离广西,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百色市、河池市、崇左市人大常委会分别决定接受雷震、谢凌云、农李泽、赵桂兰、韦琪、莫富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上述人员的代表资格随之终止。
此外,百色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蒋家柏、张祖堂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来宾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罢免沙君俊的代表职务。根据相关法律,蒋家柏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及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被撤销,沙君俊的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也被撤销。
截至目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实有代表660名。
自治区副主席职务变动
会议还通过了关于接受谭丕创、廖品琥辞去自治区副主席职务请求的决定。
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变动
范世祥辞去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郝凯广辞去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免名单详情
(一)免去范世祥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陆波的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秘书长、办公厅副主任职务,以及郝凯广的自治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二)决定任命徐国华为自治区公安厅厅长。
(三)法院系统人事调整:
同时免去吴莹、覃晓宁、扈淼等人的相关职务。
(四)检察院系统人事调整:
免去罗绍华、南敏(女)、蒋健(女)等人的相关职务。
来源 | 广西卫视《广西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