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关于浙江杭州男子醉酒后启动智能驾驶系统,在高速公路上行驶20公里后昏迷的新闻引发广泛关注。据央视网官方微博10月7日晚间报道,当晚23时许,一辆新能源汽车在雨夜中停在杭州某高速公路行车道上,车门反锁,车窗紧闭。驾驶人紧闭双眼,对交警的呼喊毫无反应。民警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果断破窗救人,却发现车内酒气熏天。
微博截图
事件经过:醉酒智驾,高速昏迷
央视《社会与法》视频中详细披露了事件经过。5月31日晚23时13分许,浙江杭州高速公路交警通过监控发现,在G4012溧阳—宁德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停于高速公路主线车道。民警到达现场后,透过车窗看到驾驶位上有一名男子靠在座椅上一动不动。打开车门的一瞬间,浓郁的酒气扑面而来。
央视视频截图
调查结果:两场酒局,心存侥幸
据民警调查,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参加了两场酒局,分别在家中及友人聚餐时饮用了数杯白酒。饮酒后,他计划从杭州市淳安县前往建德市的岳母家,并打算试试新购买车辆的智能驾驶水平。在酒精的影响下,姜某心存侥幸,误以为设置自动驾驶后,即便被交警拦查,也能辩解说自己并未驾驶。然而,在返回途中,他因酒后困倦逐渐失去意识,双手脱离方向盘,激活了车辆的安全机制,导致车辆逐渐减速并最终停下。
央视视频截图
交警提醒:智能驾驶≠无人驾驶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吴佩锋在接受央视采访时表示,“智能驾驶”系统是为驾驶提供辅助作用的,不能替代人成为驾驶主体。像在车里睡觉、长时间玩手机等这种“脱手脱眼”的行为是绝对不可取的。
法律解读:酒后智驾,仍属醉驾
针对有人提出的“酒后使用智能驾驶还算酒驾、醉驾吗”的疑问,吴佩锋明确表示,答案是肯定的。因为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都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只要驾驶员饮酒后在车内启动车辆并行驶,就符合酒驾、醉驾的认定条件。
处罚结果:拘役一月,罚金两千
“经过现场呼气式酒精含量检测,驾驶人姜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82毫克/100毫升。后经抽血鉴定,姜某血液内酒精含量为205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吴佩锋透露,姜某被淳安县人民法院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安全提示:智驾辅助,全程专注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谢家伟在接受央视采访时称,给驾驶带有辅助功能车辆的驾驶员提个醒,目前所有车辆的“智驾”功能本质上都还是智能辅助驾驶。所以即便开启了“智驾”功能,驾驶员也必须全程集中注意力,唯有把方向盘握在自己手中,时刻保持对驾驶车辆的掌控,才是安全的根本。
来源:央视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