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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泄密被判死刑:军工间谍刘某与歼35A核心数据泄露案

时间:2025-10-12 22:39:24 来源:策略述 作者:策略述

作品声明:内容取材于网络

提起“汉奸”,多数人会联想到抗日战争影视作品中那些卖国求荣的形象,并默认这类人早已消失在和平年代。然而,2025年3月的一则官方通报,彻底打破了这种固有认知。

某重点军工科研院所前助理工程师刘某,因向境外出售国家机密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更令人震惊的是,他从泄密到落网仅用了半年时间。一个曾通过层层选拔的技术精英,为何会走上背叛祖国的道路?



触碰红线的判决

2025年3月18日,法院对刘某案作出一审判决,以间谍罪判处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这一判决引发舆论强烈反响,不仅因刑罚严厉,更因刘某行为的特殊性——他并非被胁迫或诱骗,而是主动兜售国家机密,这在近年间谍案件中极为罕见。

刘某的死刑判决有着明确的法律依据。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一条,为境外机构、组织、人员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情报,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判处死刑。司法解释明确,泄露机密级国家秘密3项以上且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即属“情节特别严重”。

刘某泄露的资料涉及歼-35的材料工艺、隐身涂层测试数据等多份机密级内容,且涉军工核心领域,完全达到死刑适用标准。

外界曾有争议,认为刘某提供的资料可能并非最核心的整机数据,是否罪不至死。但法院审理认为,判决需综合行为性质。



刘某在涉密岗位接受过专业培训,却主动利用反侦察知识设计犯罪流程,多次跨境兜售机密,主观恶性极深。即便资料是“局部片段”,也可能被对手反向推导还原系统规律,给国家安全带来不确定的战略损害。这种主动叛国行为,必然承担最严厉的法律后果。

这并非我国对军工泄密案件的首次重判。1985年,某军工单位高级工程师李某因出售新型导弹技术参数给境外势力,导致我国战略部署暴露,同样被判处死刑。从历史到现在,法律对触碰国家秘密红线的行为始终零容忍。



技术精英的堕落轨迹

刘某从技术精英沦为叛国者,走过了一条充满侥幸与贪婪的堕落之路。2018年,他通过选拔进入某重点军工科研院所,成为歼-35项目组助理工程师,负责部分机体结构技术验证工作。

这个岗位能接触项目核心涉密资料,是许多人眼中的“金饭碗”。刘某刚入职时也充满敬畏,工作勤恳认真。



但随着时间推移,身边同事陆续晋升,自己竞聘中级工程师却屡屡失败,奖金也比别人少,不满逐渐累积。这种失衡的心态让他对工作消极,甚至产生了报复单位的想法。

在递交离职申请前,刘某用私人U盘偷偷拷贝了电脑里的涉密文档。起初他或许只是想“给单位添堵”,并未立刻想到出卖资料。但离职后职业转型失败,彻底将他推向犯罪深渊。



离职后,刘某跳槽到一家金融投资公司,试图靠赚快钱证明自己,却一头扎进高风险股票投机和非法信贷。不到三个月,他不仅亏光积蓄,还欠下债务。催债电话不断,亲戚朋友的指责让他喘不过气。

就在走投无路时,他想起了存着涉密资料的U盘,一个危险的念头萌生:“这东西说不定能换钱救急”。

刘某没有等待境外间谍找上门,而是主动出击。他通过非法渠道购买匿名电话卡,查询哪些境外机构可能需要军工资料,然后主动联系对方“表忠心”。



他把涉密文件拆成多个压缩包,做了详细目录,还在接头时用暗号和化名,以为能掩人耳目。第一次交易仅拿到少量“定金”,之后就没了音讯。换作常人或许会收手,但刘某像赌红了眼,觉得是自己“找的人不对”。

他又整理了一批资料,开始频繁出境,辗转多个国家寻找新买家。



可他不知道,自己频繁的加密传输、资金往来和跨境出行,早已引起国家安全机关注意。最终,在他一次回国落地时,边检民警刷护照时系统亮起红灯,办案人员当场将其抓获,并搜出部分未出售的涉密资料。

据办案人员透露,刘某被抓时手抖得连鞋带都系不上,可当初拷贝资料时,他的手稳得不像普通人。这种反差,恰恰暴露了他从侥幸到恐惧的心理变化。



国安防线不容松懈

刘某的落网结束了犯罪行为,却暴露出国防保密体系中的诸多漏洞。对涉密人员而言,这起案件是最沉重的职业警示。

刘某曾每年参加单位的保密考试,每次都能拿到高分,却把保密条例当成了“应付考试的知识点”,而非“不能触碰的生命线”。

他在看守所给儿子写信时,最后一行写着“别学爸爸,把公家的东西当自己的”。



这句迟来的忏悔,恰恰点出了他堕落的根源——他把岗位赋予的涉密权限,当成了个人可以随意处置的资本。

军事专家指出,涉密岗位人员哪怕接触的是“边角料”资料,都可能关联国家重大利益。歼-35的隐身涂层测试数据一旦泄露,对手就能针对性研发反隐身雷达,直接削弱战机的战场生存能力。

对军工单位来说,案件暴露的保密漏洞更需紧急整改。刘某能轻松用私人U盘拷贝涉密资料,离职时未被严格核查,反映出制度执行的流于形式。案发后,涉事单位才给涉密电脑加装透明加密,实现“插U盘即报警”,可这样的整改来得太晚。



对普通公民而言,这起案件打破了“保密与我无关”的误区。一切公民都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无论是涉密岗位人员还是普通人,都得明白,国家安全没有“旁观者”。



结语

刘某这个曾手握大国重器核心资料的技术精英,最终只留下了一个反面典型的编号。他用生命证明,国家秘密从来不是个人可以交易的筹码,主动泄露国家机密的下场,必然是法律的严惩。

对涉密人员来说,忠诚比能力更重要,任何时候,都别让一时的贪念或怨气,成为背叛祖国的借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