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起因穿警服直播带货而引发的法律事件引发了广泛关注。据云南耿马傣族佤族自治县公安局9月17日晚通报,该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身着警服进行直播带货活动,请求警方介入调查。
接报后,公安机关迅速行动,展开全面调查。经查实,涉事人员为谢某某(男,36岁,河北雄县人),其在拍摄电影休息期间,身着带有明显警用标志的服装进行直播带货,此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三十六条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谢某某作出了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决定。这一事件再次提醒公众,警用装备的使用有着严格的法律规定,任何非警务人员都不得擅自使用,以免触犯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