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焦One(dingjiaoone)原创
作者 | 陈丹
编辑 | 魏佳
在AI技术席卷全球的当下,版权争议已成为科技与文娱产业碰撞的核心战场。近日,迪士尼、环球影业、华纳兄弟探索公司三大影视巨头联合起诉中国AI独角兽上海稀宇科技(MiniMax),指控其旗下“海螺AI”(Hailuo AI)平台存在大规模知识产权侵权,再次将AI版权问题推上风口浪尖。
9月16日,三大影视集团向MiniMax发起诉讼,指控其通过“海螺AI”平台非法使用版权内容。起诉书长达119页,附带58份证据材料,涵盖侵权内容示例、产品宣传材料、用户截图及技术分析报告,显示原告方已做足准备。
截至发稿,MiniMax尚未对此事作出公开回应。但这场诉讼并非孤立事件——今年6月,美国AI图像生成公司Midjourney已遭遇迪士尼和环球的版权诉讼;本月初,华纳兄弟探索公司也对Midjourney提起类似诉讼,形成对AI公司的围剿之势。
“好莱坞起诉MiniMax不是首例,也不会是最后一例。”版权法律领域专家张京指出,此类诉讼大概率以和解告终,但早期判决或和解案例将为行业规则定调,推动AI版权纠纷的规范化处理。
MiniMax旗下“海螺AI”以“口袋里的好莱坞工作室”为宣传口号,却被三大影视集团斥为“自封绰号”,因其业务“建立在窃取知识产权的基础上”。起诉书聚焦三大侵权环节:
原告方指出,MiniMax未经授权,通过网络爬虫从互联网(含盗版渠道)下载版权作品,经清洗、格式化后用于模型训练,导致原告作品核心元素被嵌入AI模型。
用户输入简单文本提示(如“达斯・维达在死亡之星上行走”),“海螺AI”即可生成包含角色标志性动作、场景细节的高质量图片与视频,证明模型中存储了原告作品的复制信息。
MiniMax被指在官网展示侵权内容,用原告IP角色引流订阅用户,并在生成内容上加注自身品牌水印。这种模式被起诉方比喻为“虚拟自动售货机”,实质是“系统性鼓励侵权”。
此外,原告方强调MiniMax具备侵权防控能力(如过滤暴力、裸露内容),却未对版权内容采取保护措施,主观侵权意图明显。
原告方的诉求清晰明确:一是索要MiniMax的侵权所得利润,或按每部侵权作品最高15万美元主张法定损害赔偿;二是申请永久禁令,禁止MiniMax继续用原告作品训练AI,并禁止其服务生成相似IP内容。
这一强硬态度与此前起诉Midjourney如出一辙。当时,迪士尼、环球影业称Midjourney是“典型的版权搭便车者”,强调“无论侵权内容由AI还是传统技术生成,盗版本质不变”。两起案件的核心指控高度一致:AI公司未经授权复制影视IP作为训练数据,且生成内容与原作角色高度相似。
北京至普律师事务所主任李圣律师分析,现有著作权法框架下认定AI侵权需满足四大要件:作品受保护、未经授权使用、接触原作、生成内容与原作实质性相似。若案件进入实质审理,争议将集中于三点:
通俗来说,需证明AI模型训练数据中包含原告素材,判定生成内容是对原作的直接“复制”或“改编”,还是受启发后的全新创作,并审查AI公司是否有合理借口(如“已获许可”或“法律特殊规定”)。
迪士尼起诉MiniMax并非孤立事件,而是AI版权纠纷“扩圈”的最新节点。2023年底,《纽约时报》起诉OpenAI、微软,指控其非法抓取新闻报道用于AI训练;2024年初,1.6万名英国艺术家计划对Midjourney等AI公司发起集体诉讼;2024年5月,OpenAI新模型GPT-4o的语音模式“SKY”因模仿斯嘉丽・约翰逊声线遭抵制;随后,美国唱片业协会起诉AI音乐公司Suno、Udio,指控其“大规模侵权”。
AI版权纠纷已从文字、图像延伸至音频领域,而迪士尼起诉MiniMax、Midjourney,标志着影视IP也成为AI版权博弈的核心。原告方涵盖作家、新闻媒体、歌手、插画家等,指控核心围绕两点:“源头侵权”(未经授权使用版权内容训练AI)和“结果侵权”(AI生成内容构成市场冲击)。
面对指控,AI公司以“合理使用”为自己抗辩,核心论点包括:
最典型的抗辩来自Midjourney——其在应对迪士尼起诉时称,原告及合作供应商亦在使用Midjourney工具,不能既享AI红利又扼杀技术底层实践。
在AI野蛮生长的时代,大模型竞争力依赖训练数据规模与质量。这促使许多AI公司初期采用“先污染,后治理”策略:大规模抓取互联网图文音视频作为语料,其中不可避免包含版权内容。这种行为长期存在,源于AI训练语料的版权界定始终处于灰色地带:现有法律未明确规定“AI模型训练使用版权内容”的判定标准,全球范围内相关判例稀缺。
然而,随着行业规模扩大,版权问题开始集中爆发。对于许多AI公司而言,“还债时刻”正在到来。
从趋势来看,行业正在从无序抓取转向付费合作。例如,OpenAI与新闻集团达成多年期协议,获得其旗下媒体内容并用于回答用户问题,交易价值或超过2.5亿美元;Meta也与环球音乐集团达成合作,避免未经授权的AI生成内容对创作者造成影响。
法律人士认为,今后AI公司与版权方的付费数据合作将越来越普遍。但当前行业仍存在一种误区,即将“版权保护”与“技术创新”对立起来。资深律师张京指出,知识产权法始终是创新的“助推器”,而非“绊脚石”。AI技术带来的挑战,本质是原有利益平衡机制的打破,需要通过规则调整重建新平衡。
短期来看,无论迪士尼诉MiniMax等个案的判决结果如何,都将加速AI版权授权市场的成熟。从长期视角看,版权方与AI公司的博弈不会终结,但将从当前的“火拼”转向规则下的磨合。
*题图及文中配图来源于pexels,张京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