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众印象中,演员往往与光鲜亮丽、青春靓丽等词汇紧密相连,但演员蒋雯丽却似乎从不按常规出牌。她曾是华语影视圈的顶级流量,凭借卓越的演技和深厚的艺术功底,在影视领域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
蒋雯丽分别荣获两座飞天奖、两座白玉兰奖和两座金鹰奖,成为首位实现电视三奖大满贯的女演员,同时也是获得电视三奖次数最多的女演员。这些荣誉不仅是对她演技的高度认可,更是她多年来在影视道路上不懈努力的见证。
近年来,蒋雯丽选择定居英国,过上了与普通人无异的平淡生活。然而,近日的一则消息却再次将她拉回了大众的视野。
2025年9月19日,北京星权律师事务所发布案件简讯,宣布演员蒋雯丽(本名蒋文丽)诉王某某(微信公众号“娱**线”)名誉权纠纷一案已顺利执行完毕。被告王某某按照生效判决,在《人民法院报》上刊登了致歉信,向蒋雯丽公开赔礼道歉,并履行了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这起案件的起因要追溯到2023年4月。当时,王某某在其注册并运营的微信公众号“娱**线”上发布了一篇文章,其中包含“包养男大学生”等严重失实的言论,这些言论涉嫌对蒋雯丽的名誉权造成了侵害。
这种无中生有的谣言,不仅严重损害了蒋雯丽的名誉,更是对她人格的极大侮辱。面对这样的恶意攻击,蒋雯丽没有选择沉默,而是果断地拿起了法律的武器,将博主王某某告上了法庭。
一审法院在审理过程中认定,王某某捏造并散布了虚假事实,其文章阅读量超过了10万,影响范围广泛,情节严重,已构成对蒋雯丽的侮辱和诽谤,明显超出了言论自由的界限,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此,一审判决要求被告自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通过涉案微信公众号连续十日发布致歉声明,并向蒋雯丽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及维权合理支出共计人民币12.5万元。
然而,当时王某某并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了上诉。经过二审法院的审理,最终判决驳回了上诉,维持了原判。
但令人遗憾的是,王某某对法院的两次判决均表示不信服。因此,在判决生效后,他并未主动履行道歉及赔偿义务。面对这样的局面,蒋雯丽忍无可忍,只能委托律师事务所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直至2025年9月19日,也就是近日,被告王某某才最终在《人民法院报》及中国法院网、人民法院公告网等平台刊登了致歉声明,并完成了经济赔偿。
这起案件再次提醒我们,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言论自由并不意味着可以随意造谣诽谤。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论负责,一旦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公开资料显示,蒋雯丽,1966年6月20日出生于安徽省蚌埠市蚌山区,是中国内地著名的女演员、导演、编剧,同时也是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的教师。她毕业于北京电影学院表演系,代表作有《金婚》《正阳门下小女人》《立春》《我们天上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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