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11月24日权威发布: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四川省政府原党组成员、副省长,省公安厅原党委书记、厅长叶寒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展开立案审查调查,相关处理结果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经查实,叶寒冰存在多项严重违纪违法行为: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搞团团伙伙、迷信活动,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旅游活动安排,违规出入私人会所,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并由下属单位或他人支付个人费用;在干部选拔任用中为他人谋利并收受财物,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干预插手执法活动,家风不正;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承揽、企业经营等领域为他人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尤其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影响深远,必须予以严肃处理。
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叶寒冰开除党籍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终止其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资格;全面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同步移送。
公开简历显示,叶寒冰,男,汉族,1965年10月生,浙江三门人,1985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2年8月参加工作。其仕途起步于浙江省公安系统,历任浙江省公安厅三处办事员、科员,办公室机要组秘书,三处副处长,治安总队总队长等职。2006年调任温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2012年升任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党委委员,2014年兼任杭州市委常委、公安局局长。
2018年,叶寒冰跨省调任四川省政府副省长、党组成员,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并兼任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直至2024年5月21日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