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巩固拓展学习教育成果,锲而不舍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贯彻落实,漳州市纪委监委近日通报了三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以此释放一抓到底、一严到底的强烈信号。
一、漳州市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吴庚晨: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
据通报,2015年至2024年期间,吴庚晨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高档烟酒等礼品。同时,他还多次违规接受私营企业主在企业内部食堂等场所安排的宴请,相关费用均由对方支付。吴庚晨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二、漳州古雷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行政执法局原党组书记、局长陈宝国: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陈宝国在2018年至2024年期间,尽管作风建设处于高压态势,但他依然不知收敛,多次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高档酒水等礼品。陈宝国的这种行为同样严重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且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也已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三、漳州市龙海区民政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江杰辉:履职不力,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江杰辉在2014年至2022年期间,未严格履行监管职责,也未组织开展有效的整治工作,仅以查阅材料的方式开展年度检查,导致监督流于形式。此外,他还多次在节日期间违规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所送的礼金和高档烟酒等礼品。江杰辉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因此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同样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来源|观八闽 综合漳州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