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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男子醉驾智驾20公里睡着 交警破窗救人获判拘役

时间:2025-10-09 05:18:00 来源:FM93浙江交通之声 作者:FM93浙江交通之声


10月7日晚间,央视网发布一则令人震惊的交通事件报道。当晚23时许,浙江杭州某高速公路行车道上,一辆新能源汽车开着双闪灯停驻,车门反锁且车窗紧闭。驾驶室内,一名男子双眼紧闭毫无反应,任凭交警如何呼喊都没有回应。因担心驾驶员突发疾病,民警果断破窗救人,然而打开车门后,一股浓烈的酒气扑面而来。经询问,该男子承认当晚连续参加两场酒局,共饮用约3斤白酒。


央视微博截图

根据央视《社会与法》栏目披露的监控视频显示,5月31日23时13分许,G4012溧阳—宁德高速杭州方向淡竹收费站附近,一辆小车异常停驻在高速公路主线车道。交警通过公共监控发现异常后迅速赶赴现场,透过车窗可见驾驶位上的男子完全失去意识。经检测,车内酒精浓度严重超标,民警随即展开调查。


央视视频监控截图

调查结果显示,33岁的驾驶员姜某当晚先后在家中和朋友聚会时大量饮用白酒。酒后他计划从淳安县前往建德市岳母家,竟意图测试新购车辆的智能驾驶功能。在酒精作用下,姜某存在侥幸心理,认为通过设置自动驾驶模式,即便被交警查获也能以"车辆自行行驶"为由辩解。然而行驶途中,因酒后极度困倦,姜某逐渐失去意识,双手脱离方向盘后,车辆安全系统自动介入减速,最终停在高速公路行车道上。


事故车辆现场照片

浙江省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七大队副大队长吴佩锋在接受采访时明确指出:"智能驾驶系统本质是驾驶辅助工具,不能替代驾驶员成为驾驶主体。在车内睡觉、长时间操作手机等'脱手脱眼'行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必须严格禁止。"

针对公众关注的法律界定问题,吴佩锋强调:"无论是否开启辅助驾驶功能,驾驶员始终是车辆的实际操控者和责任主体。只要饮酒后启动车辆并行驶,即构成酒驾或醉驾行为。"现场检测数据显示,姜某呼气式酒精含量达182毫克/100毫升,血液检测结果更高达205毫克/100毫升,远超80毫克/100毫升的醉驾标准。

经淳安县人民法院审理认定,姜某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该判决再次警示公众:智能驾驶技术并非逃避法律责任的"保护伞"。

杭州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辅警谢家伟特别提醒:"当前所有车辆的智能辅助驾驶功能,都需要驾驶员保持全程专注。方向盘必须掌握在自己手中,时刻确保对车辆的控制权,这才是保障行车安全的根本。"

来源:央视网